确山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雨雾天气交通安全管控

2016-11-01 09:16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通讯员 周玲玲 马红宇)连续雨雾天气造成道路湿滑、能见度降低、安全行车视线受限等交通安全隐患因素。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加强雨雾天气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交通事故,以强化道路交通管控为重点,大队班子成员、民警和协管员全员冒雨上路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警示驾驶人、行人遵守通行规定,应对雨雾天气给交通安全带来的影响,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一、强化路面管控。交警大队按照“强化雨雾天气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全面实施全县路面管控工作措施。严格查处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嫌疑车辆,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减速慢行,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严禁进入机动车道行驶行进,注意交通安全。加强重点路段执勤巡逻,对省道、省道与县乡道路接入口实行重点管控,流动巡逻提示。对早晨雨雾易发重点时段,采取民警提前上班措施进行巡逻管控。对事故多发路段及施工路段实施警灯闪烁,警示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车距,注意观察情况,确保安全通过。

  二、强化快速反应。在连续雨雾天气情况下,交警大队大队长刘磊要求班子成员、民警和协管员,一定要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按照分包责任落实应有指挥疏导、警示提示、严管严控、查处违法、消除隐患等工作措施,确保责任路段路口不失控、不漏管。同时,强调快速反应应对能力,遇道路交通紧急情况,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同时,及时将现场情况反馈给大队值班领导,以便掌控决策主动权。

  三、强化宣传教育。组织源头办民警深入全县客货运单位企业,以向客货运驾驶人、乘客发放应对雨雾天气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材料为依托,教育客货运驾驶人、车主增强特别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行车意识,自觉做到不开超员车、不开超速车、不开超载车、不开带病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坚持出车前、行车中途、收车后的车辆重要部件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安全良好状态。在此基础上,民警对分包的农村乡镇、单位企业驾驶人和群众发放宣传材料,提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法载人危害后果,以及雨雾天气出行安全注意事项,做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四、强化安全防护。严格落实雨雾天气民警执勤巡逻安全防护措施,教育民警和协管员严格按照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协勤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要求,实施管控工作中民警和协管员必须穿着反光背心,摆放反光锥筒和警示标志牌安全防护装备等,以及警车和警用通讯工具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预防雨雾天气执勤巡逻中伤亡事件。

  (驻马店新闻热线:0396—359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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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