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五措施”建立小农水项目建后管护机制

2016-07-14 17:30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杨晓 冯占华)为管好、用好小农水项目资产,西平县着力健全小农水项目建后管护机制,确保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明晰产权主体。小农水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由西平县水利局及时将机井、节水灌溉设施及喷灌设备等项目资产的产权移交至受益村委或农民用水户协会,明晰产权主体。

  明确管护职责。在明晰产权基础上,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由村委与管护人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主体。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小农水项目资产建后管理制度,将管护内容、管护办法、管护责任等落实给各受益主体,确定责任人。

  强化考核奖惩。在水利局和项目乡的监督下,受益村委与管护人签订目标责任书。一是签订水费征收目标责任书,将管护人的收益与水费征收挂钩。二是对管护人实行目标考核,一年一评比,对管护好的人员给予奖励,管理不到位的管理员罚款或取消管护资格。

  落实管护经费。从收取的水费和资产出租收入中提取30%建立管护基金,专项用于水利工程管护。管护基金用完后,采取农民群众“一事一议”、争取维修资金等方式筹措机井管护经费,保障了管护资金来源。

  加强管护宣传。小农水项目所在乡、村通过板报、标语、群众会议等方式,大力宣传小农水项目资产的管护制度和管护责任,强化群众管护意识,调动管护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责编:于俊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