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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太差劲 郑州中原桂冠小区业主欲炒物业鱿鱼

2017-02-20 10:14 来源:大河报

[摘要] 对于天和物业工作人员做出的以上回应,在场的业主表示不满,双方对峙期间,产生了口头争执,最终发生了肢体冲突。

  2月15日,位于郑州市惠济区花园路与英才路交叉口附近的中原桂冠小区业主们纷纷反映称,该小区成立了业主协调委员会,在1月份曾向河南天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天和物业)发放了“更换物业告知书”,但天和物业却拒绝从小区撤离。业主们纷纷表示,因业主和天和物业的矛盾积累已久,已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

  

  16日,记者到该小区采访,业主代表与天和物业工作人员产生争执,现场发生了肢体冲突。(如图)

  业主:门禁为摆设、六楼无水可用、消防设施形同虚设…… 

  “这个小区业主和天和物业的矛盾是日积月累起来的,今天东家吵,明天西家闹,真是没有停歇的时候。原本一个好端端的小区,水压低得热水器都用不成,4楼以上做饭高峰期都得接半天水。6楼房顶长年无人打理,琉璃瓦上都能长出快2米高的树!”前日,中原桂冠小区居民高女士向记者反映称,最令人不能接受的是天和物业只收钱不办事的态度。

  16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中原桂冠小区,在20号楼旁的空地处已聚集了80余名闻讯赶来要反映情况的业主。据了解,该小区有33栋6层高的住宅,共有564户业主。

  业主们称,2007年小区交房,2008年天和物业接受中原桂冠小区开发商的委托,进驻小区开展物业服务管理,按照相关规定,约定物业费用为0.43元/平方米,但天和物业从2014年底便单方面将物业费用涨至0.65元/平方米。

  “私自涨价大家都不买账,为让业主们按0.65元/平方米的新标准缴纳物业服务管理费,天和物业去年将我和个别业主告上法庭,期望将涨价合法化,但惠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仍要求天和物业按0.43元/平方米收取费用。”30号楼的一位女业主拿出一份盖有惠济区人民法院公章的民事判决书原件。然而,据众多业主提供的物业费收据显示,天和物业是按照0.65元/平方米收取的。

  跟随业主代表们的步伐,记者环绕小区走了一圈,看到会所中心旁的一处消防通道堆满建筑废墟,据业主们介绍,2015年1月底晚上,建于该现房通道处的一家饭店失火,失火后的废墟一直堆放在此处,无法通行;2号楼与3号楼之间的一处消防通道被占用,盖成了一间房子,也无法通行;19号楼的6楼顶部的琉璃瓦上,长有几株树苗,最高的一株竟有1米多高;据业主们介绍,小区南围墙已倒塌有1年多时间,物业一直没有给予修缮恢复,记者在现场看到50多米长的墙体坍塌仍倒在地上;21号楼2单元1楼西户过道上的钢化玻璃蛛网状碎裂,其上还留有房檐脱落砖体的碎块……此外,业主们还反映,小区监控形同虚设,业主为了自身安全只得自费安装监控探头;由于水压过低,热水器打不着,6楼无水可用;楼内消防设施陈旧失效,形同虚设;单元门破烂不堪没人处理,家中可视电话门禁为摆设,无法正常使用……

  家住该小区19号楼的一名业主向记者反映称,自己是该小区业主协调委员会的成员,由于大多数业主不满意天和物业提供的服务,2017年1月11日,业主协调委员会和该辖区英才社区联合给天和物业下达了更换物业的告知书,但物业拒绝撤出!新物业去交接,他们百般刁难,出了一堆不合理的要求。说小区假山景观,东、西门的建筑都是他们所建,让新物业把建设费用拿出来。”

  物业:质疑更换物业告知书的真实性,称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 

  当越来越多的业主感到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预期时,拒交物业费也成了他们最后的选择。

  “小区是所有业主共同的家园,我们只是想要更换物业公司!”在记者采访现场,多位业主代表均这样表示。

  一位业主拿出了一份名为“中原桂冠小区更换物业告知书”,该份材料落款为“中原桂冠业主协调委员会”,加盖有迎宾路街道办事处英才社区居委会的公章,日期为2017年1月11日,其上附有业主协调委员会代表的签字。内容为根据调查,已经有小区人数、面积双过半的业主要求更换物业,请天和物业在1月11日至2月5日完成移交。但天和物业拒绝撤离,此事使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的矛盾激化升级,政府部门虽也出面协调,但没有解决问题。

  随后,记者到小区物业办公室,在办公室外见到了几名自称是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其中一名男子自称是几天前刚接手该小区物业管理的负责人。记者转述了业主们提出的一系列问题,这名男子称只对自己了解情况的部分问题做出回应。

  1.为何不撤离该小区 

  回应:质疑小区业主协调委员会出具更换物业告知书的真实性,认为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也需经过正当程序,且主张景观假山、东门与西门两处建筑的施工费用,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

  2.消防通道被占用 

  回应:会所中心旁消防通道被火灾后的废墟占用,物业公司将尽快安排清运车辆进行清理;因开发商未给物业公司预留场地,2号楼与3号楼之间建于消防通道上的房子,为物业保安临时住宿处,属开发商撤离小区时建造。

  3.楼层水压低,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回应:物业公司已向自来水公司反映此事,由于前期小区总管网预留管径不足,随着入住率的提升,小区内的水压不足。解决方案是可在各楼前安装加压水泵,但需要业主承担这笔费用。

  4.高楼房檐坠砖瓦频繁 

  回应:需启用维修基金,但无法获得业主们的签字认可。

  5.南围墙倒塌1年之久,失于维修 

  回应:滨河改造要在围墙外修路,施工单位已告知物业公司此处围墙因冲路需拆除,所以当时才未修缮复原。

  6.摄像头缺失问题 

  回应:物业公司已经着手加装监控设备。

  对于天和物业工作人员做出的以上回应,在场的业主表示不满,双方对峙期间,产生了口头争执,最终发生了肢体冲突,业主代表当场拨打了110报警。12时许,辖区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

  区房管局:管不了,将向上级汇报此事 

  记者与郑州市惠济区房管局物业科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联系,这位工作人员称,中原桂冠小区业主协调委员会在该科室工作人员和辖区社区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成立。“社区工作人员确实和业主代表一起向天和物业送递了“更换物业告知书”,但物业这边质疑业主协调委员会的主体资格,认为其并非正式业委会。”该名工作人员称中原桂冠小区业主此次决定更换物业,是部分积极业主忙碌了2个月,入户走访大量业主,取得过半数业主同意的结果,“原始材料都在社区居委会,居委会也核实过,否则在告知书上,社区居委会不会加盖上自己的公章。”至于物业公司不愿撤离,该工作人员表示区房管局物业科管不了。

  记者提出,按照《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原物业服务企业拒绝办理交接手续或拒不撤出,由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这位工作人员却称“没有行政处罚权责”,此事会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责任编辑: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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