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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
【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受贿5415余万 一审获刑15年】今天,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受贿案,对被告人魏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对魏健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4年4月,被告人魏健在担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任、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项目推进、案件受理、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15.994483万元。
聊城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魏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魏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涉嫌重大违法犯罪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经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今晚8点,中纪委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上篇《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在央视和中纪委官网上同步播出。2014年5月4日,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像往常一样来上班,他并没有想到会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带走调查。
专题片还将出现纪委执纪审查现场实拍镜头,观众可以看到中央纪委的工作人员是如何和违纪纪检干部谈话的。而据涉案老板宋志远交代,在魏健给李春城打招呼后,当地县委书记就给他打电话,项目“就推动快了,就马上签了协议了。
专题片还将出现纪委执纪审查现场实拍镜头,观众可以看到中央纪委的工作人员是如何和违纪纪检干部谈话的。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发布消息,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其中负责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和国有大型企业的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4个增加至5个;负责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6个增至7个。
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发布消息,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其中负责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和国有大型企业的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4个增加至5个;负责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6个增至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