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日前,山东临沂“暴走团”遭出租车冲撞,致一死二伤。今日晚间,涉事“暴走团”负责人,临沂山鹰运动协会会长许贵林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协会已要求下属各队伍禁止“上路”锻炼,违者将取消队号,开除队长。
新京报此前报道,今年7月8日,山东临沂一支由中老年人组成的晨跑团,出发22分钟后,在距离终点约30米的路段,遭到一辆出租车的冲撞,导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临沂交警通报称,7月8日5时22分许,临沂市兰山区涑河北街与临西十二路交会东50米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出租车驾驶人董某因操作不当,与正在晨练的行人丁某、王某、商某发生碰撞,致使丁某、王某、商某受伤,商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涉事“暴走团”多位成员承认占用机动车道,但强调因为修路致“无路可走”。事发后,肇事司机被警方刑事拘留。临沂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据此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双方均涉违法情形,警方已加强路面监控力度。
媒体报道称,事发后“暴走团”徒步活动正常举行,成员均穿荧光队服。今日晚间,“暴走团”负责人,临沂市山鹰运动协会会长许贵林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协会已要求下属所有健跑、徒步队伍禁止在马路(包括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开展锻炼,建议转往更安全场所。此外,许贵林称,如有队伍违反上述规定,仍“上路”锻炼,将作出开除队长、取消队号的处理。
8月26日,青岛交警方面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的举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法可依,而且会持续一段时间。
为“暴走团”封路的措施在实施不到一周后已经取消。
为让道“暴走团”而限行,看似“还路于民”,可其本质却是保障“暴走团”违规越线暴走的安全,而让机动车司机让渡合法权利,是损合法权利而迁就违法行为。
暴走团路过郑州经三路东风渠,队伍整齐井然有序。连日来,记者探访发现,和东风渠“暴走团”一样,在郑东新区、人民公园、黄河湿地等,都有“暴走团”的身影,暴走已经深深影响了市民。健步走时间以半小时为最佳,切忌因为超量运动加速关节软骨的磨损,带来后期的关节疼痛等疾病,造成自身不必要的损伤。
给“暴走团”让路,看似人性化执法——“既然管起来有困难,不妨退避三舍”,可实则治标不治本,还可能激化不同群体间的矛盾。
随后,北京时间记者实地查看发现,在此前“暴走团”频繁活动的路段,当地交警已开始上路巡逻并设置固定执勤点。
暴走团,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是一种兴趣社群。这种常态性活跃的、大规模群体性活动,很可能从根本上就与城市的空间结构和规则系统无法相容。
需要尽早确立灵活有序有效地利用城市空间的时空分配原则,这是现代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临沂交警支队11日就“7.8”交通事故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健跑队与出租车司机均存在违法行为。
山鹰协会会长表示,事发路段正在修路,两侧“路不好走”。7月8日早上5点,山鹰“晨跑团”在位于临沂市区的十二路桥集合,三十余名成员,穿着蓝色或粉色的“团服”,排成两列纵队,前往4公里外的十一路桥。
在规则面前,只有守规则的人与破坏规则的人,老人就是老人,坏人就是坏人,老和坏并不能直接划等号,每件事情都有具体的原因,并不能作为标签贴到整个“老人”这个群体,个别老人的行为,不能让所有人背锅。
6月13日,记者接到线索,在李沧区安顺路上有两个暴走团,每天6点以后都会在安顺路上暴走健身。健身走的却是位于马路中间的超车道,非常危险。记者采访了周边的居民,居民反映,这两个暴走团已经存在很长一段时间了,因为安全问题,周围的居民联合起来多次与暴走团进行了沟通,也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但是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记者今天(9月22日)上午,从济源警方获悉,济源市公安局济水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破获了一起涉案6万元的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就是通过虚假身份混入暴走团,骗取受害人信任并实施诈骗。
西华师范大学体育系的李叶林曾对郑州市暴走健身运动开展现状进行过调查,他发现,暴走运动人群主要集中在15~45岁年龄段。
记者采访了周边的居民,居民反映,这两个暴走团已经存在很长一段时间了,因为安全问题,周围的居民联合起来多次与暴走团进行了沟通,也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但是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每天早上5时30分,在汝州市朝阳路与风穴路交叉口,来自四面八方的100多位市民聚集一起,开启6公里的暴走运动。这支“暴走团”成立四年多来,它宛如一块磁铁,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汝州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