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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动车停车啥标准?真相让人大跌眼镜!

2018年06月29日07:12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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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商报记者 宋晓珊 文图

  郑州的电动车上牌,进入倒计时。而停车,却离规范还远。

  1元,2元,3元……不同时间、不同区域电动车停车收费各有不同。

  理不清的电动车收费,渐欲迷人眼。实际上依据《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电动车停车费白天0.5元/次,晚上1元/次。

  【事件】

  停车14小时,收费4元

  6月24日下午5时,郑州市民张女士将电动车停在了紫荆山立交桥下的电动车停车处,之后便和朋友一道逛街、吃饭。

  当天晚上10时30分许,张女士回来取车,停车处大门紧锁。

  “当时我喊了几声,没有人过来开门。”张女士说,自己只能乘坐出租车离开。

  第二天早上7时,张女士再次来到了紫荆山立交桥下的电动停车处取车,这时停车场的门打开了。

  “多少钱?”张女士问。

  “4元”看车人揭下张女士车上的一个标志后报价。

  张女士询问收费依据时,看车人解释说,白天停车1元,晚上停车3元,共计4元。

  关于为什么晚上无法提取电动车,看车人指向了门口的提示牌,上面写着“早上7点到晚上10点”为营业时间。张女士致电河南商报想要了解下,郑州的停车费到底是多少?

  【走访】

  火车站地区、二七商圈,停车费多为2元

  河南商报记者查询后发现,《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非机动车在停车场停车20分钟以内,免收一切费用。

  停车费收费情况为:白天,自行车0.1元/次,电动车0.5元/次;晚上,自行车0.2元/次,电动车1元/次。上午7:00至晚上9:00执行白天收费标准,晚上9:00至次日早7:00执行晚上标准,停车超过12小时累计收费。

  也就是说,张女士本应缴纳1.5元。实际收取费用确是白天收费翻倍,夜晚收费直接在规定的收费上*3。那么郑州电动车收费情况到底怎么样呢?河南商报记者沿二七商圈进行探访。在探访中记者发现,有停车点的地方,电动车摆放整齐,而没有停车点的地方直接横七竖八摆放到了路面上。

  在紫荆山路商城路附近的易初莲花、新世界等商场周边的停车场,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无论电动车、自行车收费均为1元/次。随后,记者又感到了大上海附近的电动车停车场,看车人表示,不管停多长时间,收费都是2元。此外,二七广场德化街附近的电动停车收费也为2元。

  “现在1元的都可少,大部分都2元。”操场街银基的东北门一侧的一个停车位上看车人说,烧饼都涨到2元钱一个了,电动车停车收费上涨的并不算多。

  【说法】

  超规定收费,属于违规

  郑州官方发布数据显示,郑州电动车数量已经超过300万辆,几乎每家至少都有一辆电动车,既然骑了电动车就涉及了电动车停车问题。

  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主要针对机动车进行停车管理,对非机动车,郑州市各区的情况不同。

  其中,管城区、中原区的非机动车停车场由停车场管理中心负责,二七区则交给了区城管局管理,而金水区、惠济区等则由各办事处负责。而由停车场中心管理的收费点,均有P字停车牌,工作人员也都穿统一制服。

  据此,记者了解到张女士停车的地点隶属于金水区人民路办事处管辖。

  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一名孙姓工作人员介绍说,辖区有3处停车点,分别位于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门前;人民路丹尼斯门前;郑州回六中门前。张女士提到停车点,不是办事处设置的停车收费点。

  “可能归紫荆山百货大楼管辖”孙姓工作人员说。不过紫荆山百货大楼物业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并非商场设立的停车点。

  “在我们设定的停车点上,白天的收费也大多为一元一次。”孙姓工作人员说,《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2004年发布的,十几年过去了,物价部门并未调整,如果按照这个办法收费,根本不足以筹到负责停车管理的人员费用。

  河南商报记者拨打郑州市物价局12358电话进行了解,对方表示超《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肯定属于违规。

  【建议】

  弄个二维码,扫描存车、收费可好?

  按照规定,电动车白天收费是0.5元,看车人凭什么翻2倍、翻4倍收取呢?

  这一方面与主郑州市非机动车停车看管主体比较混乱,一部分停车区域由公安局停管中心、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设置,一部分属于非法停车场。

  了解到这一点,在采访中郑州市民王先生建议说,电动车上牌即将在郑州推行,建议在对电动车进行规范的同时,对电动停车点也进行规范,统一标识,统一服装规范电动车停车点后,还应该对电动车收费进行规范,王先生觉得,只要物价部门没有对电动车停车收费进行上调,就应该按照白天0.5元/次收取。

  郑州市夏女士说,每次自己停车,都感觉特别不放心,看车人连个票也不给,如果车辆遗失了,自己怎么证明是把车放在停车点里了呢?最好给一个牌子,存车时领取,取车交还。

  对此,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的工作人员说,之前也曾局部推行过,但是效果并不好,有的乘客给牌都不要,怕弄丢了还要赔偿。

  在孙女士看来,这样的操作不但减少了看车人员的费用,也能让电动车主更安心。

文章关键词:电动车;停车收费;停车管理;人大;看车人 责编: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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