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业内指出,此举旨在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为下一步深化改革铺路。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解读称,营改增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是近年来我国实施的减税规模最大的改革措施,也是本届政府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原来实行营业税的服务业领域已统一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际已停止执行。为依法确定和巩固营改增试点成果,进一步稳定各方面预期,国务院决定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同时对增值税暂行条例作相应修改。
据介绍,对增值税暂行条例的修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将实行营改增的纳税人,即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明确规定为增值税的纳税人。二是在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中相应增加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税率,并根据已实施的简并增值税税率改革将销售或者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图书、饲料等货物的税率由13%调整为11%。三是对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了相应调整。四是为保证增值税暂行条例与营改增有关规定以及今后出台的改革措施相衔接,规定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有关事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经国务院同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据介绍,此次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目的是为了将营改增试点主要成果法定化,没有增加新的政策措施。《决定》施行后,现行的有关营改增的过渡性政策继续执行。
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一个数据引起了委员们的注意,今年前7月,中央营业税收入完成预算的3049.5%。
6月13日财政部公布了5月财政收入数据。5月财政收入最大的亮点,莫过于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的营业税的高增长,同比增幅为76%。
5月1日,全国最后近1000万户纳税人,河南最后34万多户纳税人,将送别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而从2012年开始,全国已经有592万户,河南省已经有超过19万户纳税人率先完成营改增。
今天下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记者5月12日从财政部获悉,4月份房地产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比均有所下降,其中营业税下降4.2%,是23个月以来首次同比下降。” 数据显示,2012年10月,房地产营业税同比增长51.5%,2012年11月,房地产营业税同比增长58.7%,如此之高的增幅,与房地产市场交易量增加关系密切。
据南方日报消息,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广东省从2012年11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改革范围。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欧斌表示,目前广东省营改增试点进展顺利、运行平稳,特别是改革效应充分显现,改革红利得到有效释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公平税负,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研究确定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的措施;部署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中西部和贫困地区铁路建设。
安徽营改增试点将于10月1日起正式运行,其他申请获批的试点省市或均将于该时间统一启动改革。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吉林透露,北京正在准备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现在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财政、国税、地税、发改委等部门正在认真地进行测算,积极做好准备工作。
财政部公布了1-2月财政收支情况,数据显示,1-2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385亿元,同比增长6.3%,其中房地产营业税1160亿元,增长20.2%,主要是部分地区商品房销售回暖。
可以理解为以最有利于纳税人的方式进行处理,售房按早,卖房按晚。
财政部1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8月份,全国营业税收入1228亿元,同比增长21.1%。这是继7月房地产营业税同比增长12.7%后,房地产营业税增速继续上扬,这也与近期房地产市场出现的积极变化有关。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会议决定,继续有序扩大试点范围,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政策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