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宽)9月2日,映象网记者从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获悉,为进一步发挥工伤保险预防职业病风险的作用,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计划为3000名从事危害工种的员工免费开展健康体检活动。
此次体检免费面向工伤保险行业类别为二类、三类的郑州市本级企业,体检对象为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且从事接触粉尘岗位的在职参保人员,体检名额按企业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河南省职业病医院为本次活动体检机构,将提供接触粉尘作业岗位所规定的检查项目,包括体格检查、血压、肺功能、心电图、血常规、X线胸片。
符合条件并有意参加此次体检活动的企业,需在9月20日下午5点前提交《职业健康体检企业申请表》、《企业基本状况调查表》、《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工作评估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工伤事故预防处(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东北角,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三楼311房间)。经社保局审核符合职业健康体检的企业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以电话形式通知企业。
体检时间预定在10月初开始,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为参加体检的企业员工发放体检卡,体检机构凭社保局提供的名单和发放的体检卡进行体检。此次体检费用由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工伤预防基金全额承担。报名电话:(0371)6788017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及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进行了重点调整。
12月1日,省人社厅发出通知,我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再次提高,补发待遇将于12月底前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这是我省连续第12年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27日至7月2日在北京举行。6月29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11月4日,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传来消息,河南省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已经完成,参保单位一年减负近1亿元。
为保障建筑行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出台新政,今后,建筑施工企业须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不参保将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生工伤,也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
省人社厅召开说明会通报:凡河南省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都应该为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意味着我省工伤保险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记者5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根据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国3600万建筑业农民工将被纳入工伤保险。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2014年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对河南省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标准进行全面上调,调整后的待遇将在8月31日前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
今年起,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每人每月最低能拿到14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最多增加110元……昨天,大河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标准全面上调,增发金额8月31日前发放到位。
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全省提高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增发金额9月底前发放到位。这也是近年来我省工伤待遇的第12次调整。
所需费用,职工退休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退休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原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所需费用,职工退休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退休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原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大河报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范围及报销标准已于2月1日起调整实施。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为其配置辅助器具;辅助器具需要更换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同意后更换。
大河报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范围及报销标准已于2月1日起调整实施。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为其配置辅助器具;辅助器具需要更换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同意后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