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福建:独生子女每年10天带薪假护理父母 3月起施行

2017年01月23日14:16  来源:澎湃新闻网

5034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的需要,经1月22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对老年人的家庭保障、社会保障、社会优待等都作出规定,还为独生子女作出“年满60周岁的父母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的规定。

  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1990年10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赡养人应经常看望老人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保障尤为重要。条例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老年人离婚或者再婚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子女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赡养能力的,其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上供养老年人的义务,保证老年人享受不低于家庭平均生活水平;赡养人应当确保老年人居住安全,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或者有损健康的劳动;赡养人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确有原因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需求是凸显的社会现实。条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精神上慰藉老年人的义务,满足老年人健康的精神文化需要。对入住养老机构或者与其分开居住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经常探望;对较长时间未探望老年人的,赡养人所在的工作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养老机构应当督促其探望。

  保障老年人婚姻自由

  “由老年人离婚、再婚而引发的财产纠纷、拒绝赡养等问题比较严重。”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相关人员介绍,对老年人婚姻自由的权益仍然有必要在地方性法规中强调并作出适当的延伸性规定。

  条例就此重申,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并规定: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因老年人离婚、再婚而索取、隐匿老年人的财产、有关证件或者限制老年人的居住权利;老年人对本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

  首设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养老和医疗是老年人最为关注、迫切需要解决和予以保障的问题。条例首次提出设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现实生活中“久病床前无孝子”的现象,这是我省社会保障方面一项制度创新。

  条例规定,建立完善老年护理筹资、评估、支付、服务、监管体系,推进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健全完善护理制度,满足老年人长期照料护理需求;基层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包括签约式服务、上门巡诊以及设立家庭病床等多样化的健康服务。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民政厅将积极配合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在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先行先试,试点开展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在试点地区建立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体系,开展失能老年人全面摸底,建立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补贴制度,探索建立长期照护的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护理需求评估和等级评定标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等政策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适时向全省推广。

  独生子女每年有10天带薪护理父母假

  对于许多独生子女而言,父母年迈生病时,在照料的时间上是个很大的难题。

  充分考虑到上述现状,《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老年人发放特别扶助金,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予以调整。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收住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老年人。

  为了使上述规定更具操作性,《条例》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关机构或组织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享有工资福利待遇的,由人社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给付。

  “这是一项充满正能量的规定。”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将面临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还会被列为工资支付行为失信单位,将受到重点监管。如果是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会纳入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黑名单”,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融资授信等方面都会受到约束。

  养老护理人员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定期发布

  条例还规定:教育部门应当支持和指导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培养专业的养老服务人员;人社部门应当会同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对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人社部门应当建立当地养老护理人员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定期发布制度,改善和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待遇;鼓励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推行养老服务等级待遇制度,维护养老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条例还规定:扶持养老机构内设卫生室,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以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卫计等部门应当优先受理、优先审核。在养老机构依法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专业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可以到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

文章关键词:独生子女;照护需求;父母;赡养人 责编:王文静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今年元旦后出生的独生子女 父母将不再享有补助

    计划生育连百姓,老百姓对政府新出台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格外的关心。

  • 独生子女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这是真的!

    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过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兄弟姐妹参与瓜分,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

  • 独生子女无法单独继承父母房产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 独生子女无法单独继承父母房产

    仅凭独生子女证,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如果独生子女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房管、银行、保险、工商等相关机构即无法判断 继承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无法确认该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继承人,相关机构当然不能配合继承人查明遗产和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 99%的人不知道 独生子女无法单独继承父母房产

    郑女士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相继去世后,母亲留下遗嘱,把家里唯一的一套房产留给女儿。郑女士要求继承房产,但银行和房管部门无法确认郑女士的继承权,不予办理。

  • 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让人都想不到

    郑州的一些法院也碰到过不少此“难题”,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无兄弟姊妹当“被告”,导致自己继承遗产权利受阻。独生子女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记者采访了法官、律师,看看有什么锦囊妙计可用。

  • 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99%的人都想不到

    郑州的一些法院也碰到过不少此“难题”,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无兄弟姊妹当“被告”,导致自己继承遗产权利受阻。独生子女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记者采访了法官、律师,看看有什么锦囊妙计可用。

  • 1.5亿独生子女家庭怎样老有所依

    从八十年代开始提倡的独生子女政策到现在,造就了中国1.5亿独生子女的家庭。而相对于那些多子女的家庭而言,这些独生子女的家庭的神经更加脆弱,父母们承担的风险也相对的更加大。那么,该怎么让父母们老有所依。

  • 透视1.5亿独生子女家庭:赡养很累 被赡养也很难

    目前,中国大约有1.5亿个独生子女家庭。只有一个孩子,使得这些家庭与多子女家庭相比更加脆弱,风险度更高。

  • 透视1.5亿独生子女家庭:赡养很累被赡养也很难

    目前,中国大约有1.5亿个独生子女家庭。只有一个孩子,使得这些家庭与多子女家庭相比更加脆弱,风险度更高。

  • 为领独生子女扶助金 南阳老人扎堆来补结婚证

    近日,有市民反映,我市婚姻登记部门出现了不少老年夫妻扎堆来补结婚证的现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 张广东调研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扶助制度开展情况

    7月8日上午,副市长张广东在市计生委有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到川汇区调研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开展情况。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细读

    我市将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扶助金这项新政策,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怎么申请奖励扶助金?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和材料?大家在支持这项惠民工程的同时,也提出了不少疑问。

  • 开封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将享奖励扶助金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我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已全面实施。今后,我市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都将领到80元奖励扶助金。

  • 独生子女或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这两天,一条《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遗产?99.99%的人都想不到!》的微信在网上“火了”。这一说法是真的吗?昨天记者采访发现,郑州的一些法院也碰到过不少此“难题”,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无兄弟姊妹当“被告”,导致自己继承遗产权利受阻。独生子女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记者采访了法官、律师,看看有什么锦囊妙计可用。

  • 新闻
  • 财经
  • 汽车
  • 体育
  • 娱乐
  • 健康
  • 科技

慢新闻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推荐视频

高考前"最后一课":我的故事都是关于你

i新闻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