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安徽商报消息 日前,一则寻亲启事在网络上广泛转发。一名女子称,40多年前因为她的养父和生父闹矛盾,养父母把她偷走。如今她想找到亲生父母,和他们团聚。然而,记者和寻亲者的“养母”取得联系,“养母”称女儿是她亲生的,并非抱养。“养母”还质疑,女儿之所以这样做,是不想继续赡养她,所以编了谎话。
[女儿说]发现血型不同 自己不是父母亲生
朱丽丽(化名)今年48岁,生活在淮南市。据她介绍,父母一直对她不好,她从小就怀疑自己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两年前她做手术时,更“确定”自己不是父母的亲生女儿。“手术时我特意验了血,结果显示我跟父母血型不一样。”朱丽丽告诉记者,“由此我推断,我不是父母的亲生女儿。”
记者询问她与父母各是什么血型,朱丽丽称时间久远,记不清了。
朱丽丽介绍,她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还有一个弟弟,她在家排行老三。“从记事起,母亲就经常打我,给我吃的、穿的都是最差的,跟兄弟姐妹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朱丽丽说,“发现血型不对后,我更加确定自己不是他们亲生的。”
跟领导闹矛盾 养父母把孩子偷走
朱丽丽告诉记者,她曾质问过母亲,问自己到底是不是她亲生女儿。“后来我养母说,40多年前,我养父在淮北工作时,被一个领导降了一级工,我就是那个领导的亲生女儿。”朱丽丽说,“后来我养父被调到淮南工作,临走前出于报复心理,养父母就把我给偷走了,当时我可能只有三四岁。”
据朱丽丽介绍,经她多方调查,她的“生父”可能曾经在芦岭矿工作,是一名水泵工,今年应该七十多岁了。而她的“生母”40多年前在芦岭矿食堂上班。她还有一个弟弟,比她小一两岁。
为了寻找“亲生父母”,近日朱丽丽曾前往淮北寻亲,也在当地派出所备了案,但到目前还没有任何消息。
[母亲说]她是我亲生的 淮北有老邻居作证
昨日下午,记者与朱丽丽所称的“养母”陈美华(化名)取得联系。让记者吃惊的是,陈美华所说的,和朱丽丽叙述的内容完全不同。
“朱丽丽是我亲生女儿,她是不是我亲生的,我难道还能搞错吗?”陈美华告诉记者,“她之所以这样说,就是因为不想继续赡养我,才编造了这样的谎话。”
陈美华今年70岁,她的丈夫17年前去世。这几年,陈美华的身体越来越差,不能下地走路,听力也不好。
“其他几个孩子都没有工作,只有朱丽丽的生活条件比较好。”陈美华说,“她觉得我们这一家人是个负担,她想跟我们划清关系。”
关于朱丽丽所说的她是被“偷走”一事,陈美华给予否认,也不承认曾说过那样的话。“我是在淮北生下她的,有老邻居可以作证。”陈美华说,“她这样做,太让人寒心了。”
陈美华告诉记者,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她决定近期和女儿去做亲子鉴定。女儿到底是不是她所生,鉴定结果可以说明一切。
随后,记者又联系上朱丽丽,朱丽丽也表示,她愿意做亲子鉴定。
[医生说]只看血型不准,只有去做亲子鉴定
朱丽丽断定自己不是父母的亲生女儿,源于她发现自己和父母血型不一样。这种情况能否断定她的确不是亲生的呢?
对此,记者咨询了合肥市妇幼保健院产科刘主任。刘主任告诉记者,不能只看血型去判断孩子是否是亲生的。“根据血型遗传规律,父母和子女的血型不一样是有可能的。”刘主任说,“比如父母都是A型血,子女有可能是A、O型血,但不可能是B、AB型血。父母是A与B型血,子女A、B、AB、O型血都有可能。”
刘主任说,因为不知道朱丽丽和她父母的具体血型,所以无法判断他们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刘主任建议双方去做DNA亲子鉴定,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答案。
在苦劝丈夫与陶红切断联系无果后,张明的妻子找到了陶红的丈夫,并将事情真相如实相告,随后,陶红的丈夫报案至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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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亲生女儿换来2万元钱后,他们转手花2000元买了只宠物猫。
目前,在医院的紧急抢救下,被砍伤的小女孩小伊晗已经转危为安,正在接受身体和心理的康复治疗。很多的网友会问,到底是谁干了这么伤天害理的事情,砍伤一名无辜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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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富县一对夫妇因卖亲生女儿被当地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刑。丈夫被判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1万元;妻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5000元。据了解,田富平与薛春丽系80后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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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不是他们第一次卖孩子,之前这个90后未婚妈妈还私下非法卖过一个女儿。
”李先生看着同来的小女孩说,他有名很要好的工友,工友有两个女儿,同来的小丽是其中一个,还有一名10岁的女孩。
出走时上身穿蓝色夹克衫,下身穿蓝色牛仔裤,脚上穿的是双花色高沿棉鞋。
都说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的一块肉,母亲将自己的骨肉视为自己生命的延续,呵护备至。犯罪嫌疑人侯某因故意杀害亲生女儿,被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于近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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