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一老赖刘某姣强占租约到期商铺近三年,其间,未支付任何费用,并拒绝搬迁。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对其进行清场。执行过程中,刘某姣几度妨碍法院工作人员执法,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
某商贸公司与年过花甲的湖南籍老太太刘某姣签订了租赁合同,将位于长安镇增田社区一商铺出租给刘某姣使用,租赁期限为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30日。签订合同后,刘某姣自费装修店铺,随后转租给他人作为临时公寓使用。租期期满前,商贸公司通知刘某姣不再续约。刘某姣不同意,她认为自费装修花了不少钱,商贸公司需要赔偿损失。
2013年10月,商贸公司向法院起诉刘某姣,要求其返还商铺。经过一审、二审,刘某姣均败诉,但其依然拒绝返还铺位。经过法院多次督促,刘某姣依然如故。
昨日上午10时许,法院工作人员前往涉案铺位强制执行。铺位的大门紧锁。在商贸公司开锁进入铺位之际,刘某姣和她的丈夫闻声赶来,试图阻碍执法工作人员清场。其间,刘某姣的情绪一度失控,并扬言“打死也不要让法院执行清场,要拘留就拘留,没关系!”
鉴于刘某姣态度的恶劣性及行为的严重性,法院决定对刘某姣处以罚款5万元。当天早上11点许,涉案铺位完成了清场搬迁,铺位已恢复正常使用。
今年1月16日省交警总队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各地违法处理窗口业务量平均增加30%以上,库存未处理交通违法下降817万起,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明显下降。
2017年2月4日,9位农民工到正阳法院,给执行干警送来锦旗,称赞执行局干警:“俺们九个都来谢谢法院执行局,俺们是民工,挣的都是血汗钱,一家老小都靠这吃饭,俺们替家人来谢谢你们了。”
2014年12月10日,门头沟法院作出判决,要求陈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京煤总医院骨科病房34床腾退。今年2月4日,执行局的法官向陈某宣读了限期腾退公告,并告知其限期不腾退,将对其采取强制执行。
3位亲属轮番挡法官,男子两手绑铁链就是不下床。
2014年12月10日,门头沟法院作出判决,要求陈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京煤总医院骨科病房34床腾退。今年2月4日,执行局的法官向陈某宣读了限期腾退公告,并告知其限期不腾退,将对其采取强制执行。
“三八节”当天,杨女士突被告知不用再上班了,对于解聘原因,医院没作任何解释,只说医院换新领导了。11月8日上午,郑州中原区法院带着多家媒体,前往医院强制执行,在媒体监督下,医院最终给杨女士支付了1万余元补偿金。
1998年,河南某建筑材料配送中心租了郑州中原区柿园村一块20亩的土地。2008年后,该配送中心就再也没交过租金。法院判令配送中心搬走,但村民发现,配送中心把地转租给另一家公司,该公司赖着不走。
海淀法院今天上午来到被执行人的居住地,决定对被执行人石先生位于海淀西山美庐的房产采取强制腾房行动。今天上午,海淀法院执行局决定对石先生夫妇位于海淀西山美庐的别墅进行强制腾房,随后走法律程序移交司法拍卖。
3月7日下午,唐河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依法办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交通违法罚款案件工作的基本情况,通过此次发布会,介绍唐河法院在办理交通违法罚款案件,维护行政机关权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做法。
12月30日上午,许昌市中级法院联合许昌县法院,组织执行法官、司法警察和辅警20余人,对两起案件为同一对象、长期和法院执行法官“躲猫猫”,且被执行人有土地、房屋和设备等财产,企业一直在进行生产,法院多次通知拒不申报财产状况,逃避履行债务意图明显,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法院决定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感谢政府为群众做主,感谢法院让我以后的日子有了希望。”修武县城关镇秦厂村老人陈金芳拉着修武县人民法院院长古海林的手激动地说。11月29日,通过修武县委政法委组织的强制执行行动,他在时隔四年后,重新讨回了他的宅基地使用权。
近日,西峡法院执行局收到当事人刘某送来的锦旗,上书“执法为民 情系百姓”八个金色大字。
此次清理行动以100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为重点,对逾期不履行罚款决定的,加处罚款并依法书面催告,经催告仍不履行罚款决定的,依法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近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了一批交通违法大户。
位于朝阳门内大街的盈地大厦,因李某等40余人非法占据迟迟不腾退。早在数月前,来自山西、河北等省的李某等40余名案外人就进入大厦,一直吃住在这里,阻碍买受人收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