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天下新闻 > 正文

超生罚款被指征收标准过高 京辽等地仍按10倍收

2016年09月27日10:28  来源:新闻晨报

5034

  近日,《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份修订计生条例。其中,广东、安徽、山东等22个省份在新修订计生条例中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钱花在哪了?记者就公众关切的几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追踪。

  抚养费征收各地标准不同

  四大标准:按人均居民收入基数征收、按家庭年收入为基数征收、按职业制定处罚标准及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

  记者梳理发现,29个省份修订的计生条例基本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对于“超生”公民,各地都要求征收社会抚养费,不过标准各异。

  按本地人均居民收入基数征收,有的给出弹性区间。对于违反条例多生育1个子女的,河南、山东等地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江苏按照计征标准的4倍征收;陕西、福建等地按计征基数征收2倍至3倍的社会抚养费;辽宁则按照计征基数的5至10倍征收。

  以家庭年收入为基数征收,有的还按月预征。山西明确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超生人群收入挂钩,按照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20%,合计征收7年的社会抚养费;湖南要求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2至6倍征收。贵州还按月预征夫妻标准工资各30%的社会抚养费。

  按职业制定处罚标准,国家工作人员还要受行政处分。河北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2.5倍的金额征收,民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劳动者按本人上年度纯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辽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超生的,根据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多生多罚,超生2个及以上子女或重婚超生的加重处罚,有的递进累加。吉林规定,超生2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1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照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河北按生育第3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各加百分之百征收,生育第5个以上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

  有网民提出征收标准过高

  观点:适度差别有必要,但差别过于悬殊损害公平

  多地公布新修订的计生条例后,一些网民提出,社会抚养费征收过高,且标准差异较大。

  记者注意到,目前,新修订计生条例中明确征收标准的22个省份,不少地方改变了原来的征收标准倍数。如山东省在今年1月22日通过的计生条例修正案中,已将原来规定基数的3到6倍,改为按规定基数的3倍征收。湖北、河南等8省也将计征基数调整至3倍及以下,其中黑龙江最低,只征收计征标准的1倍。

  但是,部分省份的征收标准未作调整,比如,北京和辽宁计征上限仍然定为10倍。

  据了解,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给予各地“自由裁量权”: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邓相超认为,虽然各地情况不同,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有适度差别是必要的,但差别过于悬殊会损害征收的公平性。

  针对一些地方计征标准存在倍数区间的情况,湖北省一乡镇计生办郭姓工作人员介绍,超生家庭情况不一样,条件好的可按最高倍数计征,条件差的可按最低倍数计征。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表示,针对个人的财产情况不同,法律上允许存在一定弹性区间,但是基层自由裁量权过大,容易带来执法不规范和权力寻租。这需要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并加大征收过程中的监管和法律惩戒力度。

文章关键词:超生;征收标准;标准差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自由裁量权 责编:彭向华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单独二孩”出台日生下二胎 被认为超生

    去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刘丽还查到在2014年1月18日,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小组曾召开会议,并决定在2014年1月17日之前未接到征缴通知的单独家庭,可以在6月30日之前补办手续,“特事特办”。

  • 夫妻政策日生二胎被认定为超生

    据悉,法院已经接受了立案材料。

  • 夫妻“单独二孩”出台日生下二胎 被认定为超生

    去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刘丽还查到在2014年1月18日,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小组曾召开会议,并决定在2014年1月17日之前未接到征缴通知的单独家庭,可以在6月30日之前补办手续,“特事特办”。

  • 江西计生部门被指"赞助"警方

    让公安拒绝给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婴儿上户口。

  • 修水计生部门被指"赞助"警方卡超生儿上户

    新京报首席记者 关庆丰 摄  近日,新京报得到举报称,江西省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向县公安局支付费用,让公安拒绝给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婴儿上户口。据称,根据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与县公安局的“协议”,每征收到一名超生孩子社会抚养费后,给予县公安局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上户费”。

  • 新闻
  • 财经
  • 汽车
  • 体育
  • 娱乐
  • 健康
  • 科技

慢新闻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推荐视频

高考前"最后一课":我的故事都是关于你

i新闻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