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广告法》施行两年多来,我(江苏)省不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昨天,(江苏)省工商局召开2017年第二次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公布了去年9月1日以来查处的18件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医疗和药品违法广告6件,占比33%,成为“第一重灾区”。
南京韩辰医院有限公司在自设网站上发布广告,宣称“独创国际领先‘隧道吸脂’技术”“多年来,百万例整形手术0事故、0投诉、0风险”、“全南京没有一家医院有韩国员工,能提供纯正韩国服务,只有韩辰”、“国家级专家亲自手术,确保手术安全和效果”、“韩国专利脂肪提纯技术”“注射玻尿酸‘非常安全,无任何副作用’”等。
“韩辰医院的广告内容多处虚假,违反了《广告法》多项条款,最终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款60万元。”省工商局广告处相关负责人指出,《广告法》中明确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南京京科医院有限公司在自设网站上,多处使用丁小姐、杜女士等患者名义和形象进行广告宣传,并使用某电视台著名主持人张某的形象为该医院作推荐及证明。省工商局广告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告法》中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京科医院的广告违反了上述规定,最终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款10万元。
除了上述两件违法医疗广告案例以外,昨天公布的18件的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中,还有4件违法医疗广告案例、1件违法药品广告案例、1件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案例。
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杰表示,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高度关切,因此也是工商部门重点监管的广告领域。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十部门日前联合制定的工作方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利用健康养生节目(栏目)等形式,冒用医疗机构资质或医师执业资格违法、违规推销药品、食品的,要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还将依法移送。医疗机构两年内有3次以上违反《广告法》的违法行为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除了工商部门按《广告法》进行处罚外,卫生计生部门还可吊销其诊疗科目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药广告表演者”胡祖秦因涉嫌犯罪被淮安市警方立案在侦。
3名“医药广告表演者”被查
前不久引起全国舆论热议的“医药广告表演者”事件,有新进展了。(江苏)省工商局昨天通报,经排查,涉及我省的“医药广告表演者”的在追责时效内的广告共计65条;“医药广告表演者”在我省涉及高振宗、李炽明、胡祖秦等3人。其中,胡祖秦因涉嫌犯罪被淮安市警方立案在侦。
今年4月,多名群众向淮安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报警称,因观看电视所播放的健康养生类节目,并购买“海参壳聚糖”和“海藻粗多糖”等产品,用于治疗胃病和脑梗,但是服用后无效果,怀疑被骗。该案涉及胡祖秦等所谓的“专家”。目前,淮安警方共抓获涉案人员31人,案件正在进一步追查中。
高振宗代言的“蒙药明目二十五味丸”产品电视广告中,称高振宗是“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主任医师”和“中国医学科学院教授”。但盐城市工商局调查后发现,高振宗的真实身份是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退休主治医师(内部高聘为副主任医师),且“中国医学科学院教授”的身份是虚构的。该局拟以发布虚假广告对该案定性处罚,准备在9月底前结案。
李炽明涉及的是“康谷丹舒筋活络丸”电视广告。目前,扬州市宝应县市场监管局对该违法广告发布者已进入案件核审阶段,拟对电视台罚款4万元。由于广告主中诚医药邯郸有限公司一直无法联系,宝应县市场监管局拟于近期派员赴河北邯郸市进行调查。
省属媒体广告管辖权“下放”
省工商局昨天通报,将省属媒体的广告管辖权由以前的省工商局统一管辖,调整为属地管理,即在南京的省属媒体广告管辖区将交给南京市工商局及各区市场监管局。
省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以前省属媒体的广告管理有些前置审批权是在省工商局的,所以广告管辖权也由省工商局负责。现在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推进,原来由省工商局负责的省属媒体广告相关前置审批项目已经取消了,所以省属媒体的广告管辖权也没有必要继续留在省工商局了。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所以将省属媒体的广告管辖权交给其所在地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
省属媒体广告管辖权“下放”后,各市的工商部门和区市场监管部门,都可以对省属媒体的广告进行监测,对虚假违法广告进行处罚。同时,省工商局的媒体广告监测平台也将继续运行。如果碰到省属媒体重大违法广告案件,市工商部门调查处理有难度的,也可以上报请省工商局调查处理。
越南《青年人报》24日报道称,一家中资工厂因在厂房砖墙上画风水图被该国广南省当局调查。广南省大禄县文化信息局局长郑庞万(音)说,这家工厂此前曾申请在厂内建造一座小庙,遭当局驳回。
杭州一家小炒货店店堂招牌、产品外包装多处使用“杭州最好”、“中国最好”等字样。因为在店堂招牌、产品外包装多处使用“杭州最好”、“中国最好”等字样,杭州一家小炒货店于3月22日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罚款20万元。
如果张铁林不能提供广告代言的审慎核查义务,且不说法律责任,至少在情理上,在对其粉丝的道义上,已然责任加身。如果张铁林不能提供广告代言的审慎核查义务,且不说法律责任,至少在情理上,在对其粉丝的道义上,已然责任加身。
说起糖炒栗子,杭州方林富炒货店是很多吃货的选择。炒货店生意太好了,或正因为如此,方林富忙到没有时间去学习了解正趋于严厉的新《广告法》,直到接到一纸“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才傻了眼。
商品推销行为有赖于成功的广告,这是商业规律和经营之道,也是商品营销无可非议的途径与载体。
广告领域的转变不止于此,食品、医疗等各个领域的广告都更规范了。比如,一些由男影视明星代言的女性用品广告已撤了下来。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
利用知名艺人侯耀华等人员进行涉嫌虚假宣传。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
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将从9月1日开始实施,“地铁×号线就在家门口”、“5分钟到中心商业区”这些耳熟能详房地产广告语被明令禁止。
“5年稳定回报50%”,“优质学区房”,“5分钟到达地铁一号线”……9月1日起,这些楼盘广告中常见的广告词将有可能涉嫌“违法”。
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官网上发布与《广告法》相配套的8个部门规章修订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8个规章涉及房地产、农药、食品、医疗等行业的广告发布规定。新规拟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与《广告法》规章修订版,向社会征求意见。
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张国华进一步指出,涉及广告活动的主体都要追究,比如说广告主,广告的发布者—电视台,广告的经营者,这个节目是谁做的,广告代言人。
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二审稿)修改情况的汇报。根据二审稿,烟草广告被进一步限制,药品保健品广告拟禁用代言人,明确禁止10周岁以下儿童做广告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