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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劳务合同

2016年10月20日06:51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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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田园

  本报讯 昨日,省人社厅公布《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根据新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时限通常最多可享12个月,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据介绍,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依法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连续计算。

  根据新规,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认。根据工伤职工受伤部位和受伤程度的不同,停工留薪时限从1个月到12个月不等。

  另外,如果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应在用人单位告知的期限内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否则,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其伤残等级经劳动能力鉴定尚未有结论的,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文章关键词:停工留薪期;工伤;提交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职工 责编:谢瑜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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