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警官脖子被抓伤(警方供图)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近日,高新公安分局高新派出所民警姚警官与同事前往科德路某小区处理一起房租纠纷案,在现场,姚警官被一时情绪激动的女租户马某抓伤脖子和手臂。昨日,记者从高新警方了解到,马某是一名在读大三学生,因涉嫌妨害公务已经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冯女士原本在科德路某小区某栋居民楼的6楼租下一间房子居住。后来,冯女士搬进家人在该小区买下的房子。6楼的房子则被陈某和马某等3名女子合租下来,冯女士成了“二房东”。
冯女士在接受警方接受调查时说,4月2日是交房租和水电等费用(以下统称租金)的最后一天,唯独陈某以其他理由搪塞,不交租金也不搬走。14日晚,冯女士再次上门找陈某收租金,双方因此发生口角。随后,陈某以有人故意损坏财物为由报警。
高新派出所值班民警姚警官和同事来到现场了解情况时,马某的朋友戴某突然踢打陈某,陈某当场痛哭。由于当时有多人在现场,为防止事态扩大化,姚警官立即制止戴某的行为。为防止戴某再次攻击他人,于是压住戴某的肩膀让其蹲下。姚警官说,“我当时也没有注意防备,站在一旁的马某突然伸手掐住我的脖子”,他马上警告马某这种行为属于妨害公务。在马某仍然没有松手的情况下,姚警官和同事将马某推开。其间,姚警官的脖子和左手手腕等处被马某的指甲划伤。
马某被推开后,躲进房间关起门。当晚,高新派出所指派民警前往现场增援,高新公安分局值班领导则指派刑侦民警赶往现场处理,将包括冯女士在内的人员,带到高新警方展开调查。姚警官随后被送医治疗。
那么,有警察在现场,戴某为什么还要对陈某动粗呢?警方了解到,这几人在合租期间曾因性格不合发生小矛盾,陈某不按时交租金的行为也令其他人不满。
马某抹眼泪接受警方审问时说,因见朋友戴某被民警控制,她情绪激动难以自控,才动手抓伤民警。据警方介绍,马某是四川人,目前是外地某高校在读政法专业的大三学生,事前到南宁找单位实习。
目前,马某因为涉嫌妨害公务,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近日,高新公安分局高新派出所民警姚警官与同事前往科德路某小区处理一起房租纠纷案,在现场,姚警官被一时情绪激动的女租户马某抓伤脖子和手臂。
广东高州市委办7日通报称,3日上午,该市处置一起因村民意外死亡引发的暴力妨害公务事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当天10时39分左右,黄某贵爬上陈坑岭山头,并未与任何人发生语言、肢体冲突,疑因心肌梗塞突然晕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4月27日,网友“漂西安”在微博爆料称,一男子在楼下遛狗时,因为多看了警察两眼就遭到警察持枪殴打。4月27日,网友在微博爆料称,一男子遭到警察持枪殴打,并贴出打人警察的警号。
醉酒男子暴力抗法 妨害公务获刑一年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邓超 通讯员 孙伟博 吕海龙)在民警执行公务时,醉酒男子不听劝阻,将民警殴打至轻微伤。近日,经禹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禹州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8月份,徐某酒后与他人发生纠纷,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执行公务时,徐某不听劝阻,辱骂并殴打出警民警,徐某被带回派出所后,又将民警打伤。经鉴定,该民警左手损伤符合钝器伤特征,系钝性外力作用形成,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暴力方法妨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刘成(化名)喝了一斤白酒后被朋友送回家途中,见路上有很多人拦在一辆货车前便下车查看,当看到民警朱某在拍照时,竟狠狠地朝朱某的腰部跺了一脚,朱某当场倒地。日前,被告人刘成被确山县法院判决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4个月。
此前备受热议的郑州“宝马女”案件昨天宣判,驾驶宝马轿车拖行执勤交警的刘育红因妨害公务罪,被高新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喝完酒后不是早点回家“洗洗睡了”,而是没事找茬儿到酒店闹事,甚至打伤处理问题的警察,这回刘某某因此摊上大事了!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地检署侦办群众占领“行政院”事件,3月31日传唤自称是“行动总指挥”的陈廷豪到案。检察官3月31日传唤陈廷豪,讯后以陈涉犯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务、聚众妨害公务、侵入住居等4罪,以5万元台币交保。
刘某被警方抓获。视频截图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晟)本报日前曾报道酒驾男子将交警拖行百余米一事。今年1月21日,刘某酒后驾车前往首都机场接人,后在首都机场T3航站楼出发层,遇到执勤交警例行检查。
霸州公安局果断调集警力处置,14名涉嫌妨害公务的人员刑事拘留。
河北省霸州市有关部门22日通报称,21日下午4点左右,霸州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在帮助求助群众寻找陷入传销组织的亲属时,遭到传销组织人员围攻,多名民警和巡防队员受伤。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李运丽)7月15日,民权县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案件,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管制六个月。
为帮助弟弟逃避刑事追究,哥哥上演现实版“劫法场”。近日,经睢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哥哥刘汝辉有期徒刑两年。
5月26日晚,同在一家吃饭的两桌食客,因酒后如厕顺序起争执,发生肢体冲突。此时,与打人者同桌吃饭的冯某、张某、李某等人上前阻拦拉扯民警,企图帮助董某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