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罂粟壳炸鸡被捕,北京谢士荣炸鸡店居然罔顾食品安全,明知食客有可能成瘾的情况下,在炸鸡中添加罂粟,近日被北京检察院批捕。用罂粟壳炸鸡被捕,据老板称,自己动了歪脑筋后,店内的生意大好,每天纯利润能有300多元。据悉,2015年以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壳成分,其中5家已经被起诉。用罂粟壳炸鸡被捕,网友纷纷表示谴责,这简直是作死行为。
据谢士荣供述,2015年3月,他从安徽老家购买了罂粟壳,由于腌制鸡肉用的卤水大约1个月才会换一次,所以他每隔十天半个月就会在调料包里加入四分之一大小的罂粟壳。使用罂粟壳腌制炸鸡后,店里的顾客明显多了,还有不少回头客,销售形势大好。
炸鸡店每天出售添加了罂粟壳成分的炸鸡100斤左右,从2015年3月到10月,销售数量在10吨左右,炸鸡店每天纯利300多元。当检察官询问谢士荣是否知道罂粟壳的危害时,谢士荣回答说他知道食用加入罂粟壳的食品有成瘾性,但少吃也许对人体健康没多大影响。
2016年,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罂粟壳成分,存在涉嫌违法添加行为。现将调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移送公安机关并已提起公诉的5家,分别为:安徽省宿州市周黑鸭宿蒙路口店、宿州市埇桥区慧鹏周黑鸭经营店;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老铁烤鱼;重庆市合川区小沔镇有名面馆、合川区小沔镇天下第一粉。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共20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10家。
用罂粟壳炸鸡被捕,据悉,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上述餐饮服务单位中,已有25家被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犯罪侦查。
用罂粟壳炸鸡被捕,北京谢士荣炸鸡店居然罔顾食品安全,明知食客有可能成瘾的情况下,在炸鸡中添加罂粟,近日被北京检察院批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日发布通知,要求将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作为餐饮服务环节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对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等重点单位,以及美食街和校园周边等餐饮消费聚集区域突击检查。
在制作炸鸡前,需要先对鸡肉进行腌制,谢士荣将调料包放入60斤的卤水中煮沸,待卤水晾凉后再放入鸡肉进行腌制。
(原标题:北京一炸鸡店老板为牟利制作过程中加罂粟壳,被判刑一年半) 谢士荣炸鸡店。谢士荣在制作炸鸡前,需要先对鸡肉进行腌制,即将调料包放入60斤的卤水中煮沸,待卤水晾凉后再放入鸡肉进行腌制。
经检测,从“馄饨大王”、“燃烧干杂”查扣的物品均检测出罂粟碱、那可丁、蒂巴因等有毒有害物质。
食品安全问题,背后有管理问题、文化问题、人心问题,决不能让美味和安全成为“鱼和熊掌”、非此即彼的选择题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了35家涉嫌违法添加罂粟壳的餐饮服务单位,其中还包括京城一家天天排大队的饭馆。
1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外通报了35家涉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罂粟壳的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记者注意到,包括北京胡大餐饮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北京餐馆“榜上有名”,正在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罂粟壳成分,存在涉嫌违法添加行为。
杨某将罂粟种子和罂粟壳卖给在回龙观城北市场做调料生意的刘某,其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据检方指控,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期间,杨某在成都市,多次通过物流邮寄的方式,向在回龙观城北市场经营调料的刘某(另案起诉)贩卖罂粟种子共计1000余千克、罂粟壳14.531千克。
同日,该案被移送公安机关,餐馆厨师邓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于3月10日被刑拘,4月14日被锦江区检察院正式批捕。被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搜出罂粟干果后,老板杨某交代,这些罂粟干果都是之前一名姓岳的厨师购买的。
一家名为“邻家小厨”的中餐馆,在出售的饭菜中,添加了罂粟壳。
为扭转酒店生意惨淡的局面,老板和厨师长合谋在菜肴里加罂粟壳。
为扭转酒店生意惨淡的局面,老板和厨师长合谋在菜肴里加罂粟壳。
为扭转酒店生意惨淡的局面,老板和厨师长合谋在菜肴里加罂粟壳。
罂粟是提炼鸦片等毒品的原料,罂粟壳中含有吗啡等物质,非法种植买卖、在食品中添加在我国都被明令禁止。警方表示,“食物中添加罂粟壳”明确属于违法行为,行为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