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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法院采访遭“打砸抢”令司法蒙羞

2016年12月09日10:58  来源:德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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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记者在鹿邑法院采访被打、摄像机被砸、欲报警手机被抢一事,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6日回应称,已关注到媒体关于鹿邑县人民法院保安与媒体工作人员冲突的报道,立即责成县法院正确面对媒体监督,迅速查明情况,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记者又挨打了,施暴方竟是法院,令人瞠目结舌。只有不讲道理和无视法纪的人,才会动辄抡起拳头,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无论如何也不该犯这种低级错误。法院对记者“打砸抢”,司法权威和尊严已蒙羞,无论事后付出多大代价,都难以弥补给司法公信力造成的损失。 

  究竟多大仇多大恨,导致司法者向记者动粗?原来,一件民事赔偿案出现了两份判决书,赔偿金额相差很大,当事人去讨说法,折腾来折腾去,法院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答复。记者去采访,结果遭遇“打砸抢”。两个细节值得注意:一是打人者称抢机器经过领导授意,二是现场民警简单了解情况后,坐上法院一辆无牌警车离去。 

  先有“鸳鸯判决书”,后有记者遭“打砸抢”,司法公信力就是这么丧失的。众所周知,法院是最讲道理的地方,也是最讲法治的地方。但在鹿邑法院,公众看到的不是公平正义,而是知法犯法甚至无法无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法院暴力阻挠记者正常采访,是对法治的莫大讽刺。 

  司法阳光透明,正义才能让百姓看得见。党中央反复强调,司法机关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在强调司法公开、司法透明的时代,竟然出现了法院暴力阻挠记者采访事件,让人有恍若隔世之感。 

  没有真相,问责就无意义。“鸳鸯判决书”背后到底有何隐情?法院对记者“打砸抢”的胆气何来?授意的相关领导到底是谁?民警抵达现场后为何与法院“配合”得如此默契……这一系列问号亟待拉直。彻查事件、公开真相是启动问责机制的第一步。 

打人违法,损坏他人物品须赔偿,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刑律,这些法治常识法院工作人比谁都明白。值得一提的是,官方在回应中使用了“保安与媒体工作人员冲突”的说法,难道事件最终会演变成“临时工顶罪”的狗血剧吗?至少,“鸳鸯判决书”事件与法院保安无关吧?且看事件如何收场。晚报评论员陈广江

文章关键词:鹿邑县人民法院打记者;打砸抢;记者 责编:彭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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