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热点新闻 > 正文

村民自行维护集体道路 强收“过路费”被判刑

2016年02月23日08:49  来源:京华时报

5034

  50多岁的高某“热心”将村里一处无人维护的公路进行打理、维护后,对经过此路的车主强收“过路费”,最终有人举报,高某归案。日前,房山法院判决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了解,初中文化的高某是房山区大石窝镇高庄村的村民,曾因盗窃两次被判刑。房山区大石窝镇高庄村北山矿山路属于集体所有,该路因为不经常维护,路面比较坑洼、杂乱。2015年3月至5月间,高某自行用挖掘机和洒水车对该道路进行维护后,采取堵路方式,强行向运输石料的大货车司机索要钱财。

  经查实,高某向被害人刘某索取黄鹤楼牌香烟5条、人民币2000元;向被害人李某索取人民币400元;向被害人李某索取人民币200余元;向被害人郝某索取人民币150余元;向被害人张某索取人民币700余元;向被害人沈某索取人民币10元。

  2015年5月28日,高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案发后,高某家属将其非法所得退赔给各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强拿硬要公民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高某有坦白情节,且能将非法所得财物退赔被害人,并得到谅解,可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记者 杨凤临)

文章关键词:过路费;高某;被害人;判刑;村民 责编:谢瑜瑶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12月到云台山补贴高速过路费 最高补贴50元

    11月30日,记者从河南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获悉,12月1日至31日,云台山景区面向所有游客推出“你来旅游,我补贴高速过路费”的优惠活动。活动期间,凡经郑云高速到云台山景区旅游的游客(高速出口终点站必须为云台山站),凭郑云高速收费单据、行车证到景区购买现行正价门票,可根据过路费实际金额抵折门票,最高补贴50元。

  • 3辆大巴偷逃过路费34万元

    10月3日,“8·10”系列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账款返还仪式在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广甘管理处举行,公安机关现场返还涉嫌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账款共计34.15万元。川北公司广甘管理处立即向青川县公安局报案,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 进自家楼盘先交“过路费”

    南门所在的清河闸弄是市政道路,属于公共道路,所以开发商在南门留了一个车库的出入口,就是让我们从这里进出的。但今天我们来收房,发现进出这里要收费。

  • 人民网:500公里12万过路费暴露社会畸形!

    普通轿车、货车走高速路,每次只需缴几十元过路费。12月9日,一辆大型运输车从铜川出发,经包茂高速,到达陕西省高速公路陕蒙界收费站后竟缴纳了122690元过路费。就连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禁感慨,“这一趟下来,光过路费就够我挣好几年的了。

  • 超重货车行500公里交12万过路费

    该车长约20米,有近100个轮胎,计重243.7吨,相当于10辆满载的渣土车重量 大件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通行可能影响公路桥梁及交通安全时,需监护通行,必要时,还要协调交警部门共同监护。4者相加为117224.8元,而最终该车122690元的过路费是按照系统计算司机实际行驶的公里数得出的。

  • 超重货车行500公里交12万过路费

    该车长约20米,有近100个轮胎,计重243.7吨,相当于10辆满载的渣土车重量 大件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通行可能影响公路桥梁及交通安全时,需监护通行,必要时,还要协调交警部门共同监护。4者相加为117224.8元,而最终该车122690元的过路费是按照系统计算司机实际行驶的公里数得出的。

  • 信阳市平桥区现“山寨收费站” 过一次收10元

    ”昨日,在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通往李营村的一条石子路上,一根长长的木棍挡住了三辆载着考察投资客商的车辆的去路。在平昌关镇到李营村之间的淮河上,一名村民自己出资修建了一条石子路,并向从这条石子路上经过的车辆收取单程10元、往返20元的“过路费”。

  • 信阳市平桥区现“山寨收费站” 过一次收10元

    ”昨日,在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通往李营村的一条石子路上,一根长长的木棍挡住了三辆载着考察投资客商的车辆的去路。在平昌关镇到李营村之间的淮河上,一名村民自己出资修建了一条石子路,并向从这条石子路上经过的车辆收取单程10元、往返20元的“过路费”。

  • 路费怎能卡住救命的救护车

    过路费该不该交,还有可探讨的空间;但无论如何,等待救援的时刻不是对峙的时候,生命禁不起如此的消耗。收费站表示,救护车U形行驶,本应收取200多元,考虑其拉乘伤者的特殊情况,收费员请示领导后,只收取实际行驶里程费用15元。

  • 救护车因12元高速费被拦 停车理论24分钟

    对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2004年出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四川2015年出台的《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均未规定救护车免交道路通行费。

  • 新闻
  • 财经
  • 汽车
  • 体育
  • 娱乐
  • 健康
  • 科技

慢新闻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推荐视频

高考前"最后一课":我的故事都是关于你

i新闻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