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快讯 > 正文

安徽淮南煤矿“8·19”爆炸事故42名责任人被处理

2014年12月23日10:13  来源:新华网

5034

  记者22日晚从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批复,今年8月19日发生在安徽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造成27人死亡的非法越界区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共处理事故责任人42人。

  据介绍,安徽淮南煤矿“8·19”爆炸事故造成2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11.05万元。事故发生后,安徽煤矿安监局和安徽省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记者了解到,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对安徽省安委会上报的《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8·1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研究,国家煤矿安监局作出了批复。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于非法越界开采,拒不执行停产指令,蓄意隐瞒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现场管理混乱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按照批复,共处理事故责任人42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1人,行政处罚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没收东方煤矿非法违法所得,处以罚款,依法吊(注)销其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责成淮南市委、市政府向安徽省委、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据悉,东方煤矿隶属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为民营股份制企业。该矿为瓦斯矿井,矿井设计年生产能力为9万吨。今年6月30日和7月1日,淮南市政府曾先后两次下达汛期停产通知,要求全市地方煤矿立即停止生产,该矿未执行市政府指令。(记者姜刚)

文章关键词:事故调查组;安徽省委;处理事故;安徽淮南;事故发生 责编:李娅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爆炸事故致75人死亡

    2日发生的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任组长、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江苏省政府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

  • 四川仪陇客车坠湖事故23人受处理

    四川省安监局24日公布了《南充市仪陇县“3·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在这起客车坠湖事故中,仪陇县县委书记陈科、县长石全华、副县长李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伟,南运集团副总经理岳军等23人受处理。 仪陇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汪海洋、副局长谭纳德,马鞍镇副镇长刘炳建等3人被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 沪昆高速7·19特大交通事故遇难者增至43人

    记者从事故调查组获得的最新消息,19日凌晨3时许发生在沪昆高速邵怀段的特大交通事故已确认43人遇难。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此次事故的原因至少已确定两点:一是运输危化品的小货车为非法改装、伪装小客车,非法营运;二是闽BY2508大客车没有接驳运输,停车休息没有落实。

  • 沪昆高速交通事故已有43人遇难

    43名遇难人员中,仅闽BY2508大客车中就有41人。

  • 沪昆高速“7·19”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遇难者增至43人

    记者从事故调查组获得的最新消息,19日凌晨3时许发生在沪昆高速邵怀段的特大交通事故已确认43人遇难。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此次事故的原因至少已确定两点:一是运输危化品的小货车为非法改装、伪装小客车,非法营运;二是闽BY2508大客车没有接驳运输,停车休息没有落实。

  • 最高检调查晋济高速燃爆事故

    3月1日晋济高速发生两甲醇车追尾相撞的特别重大交通危化品燃爆。

  • 最高检介入山西晋城致31死9失踪燃爆事故调查

    3月1日晋济高速发生两甲醇车追尾相撞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事发后遇难人数数次更新,从13人到目前的31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燃烧车辆多、时间长,相关物质高度碳化,DNA鉴定非常困难,确认遇难人员数量和身份难度很大。

  • 中石化将赔偿青岛油管爆炸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5172亿元,中石化将承担赔偿责任。

  • 中石化:将赔偿青岛油管爆炸案7.5亿元损失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2日晚间发布公告,就11月22日发生在中国青岛的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原因及处罚赔偿等作出说明。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

  • 中石化:将赔偿青岛油管爆炸案7.5亿元损失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2日晚间发布公告,就11月22日发生在中国青岛的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原因及处罚赔偿等作出说明。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

  • 青岛爆炸事故48人被处分 15人被移交司法

    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原油泄漏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 中石化称服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并再次致歉

    据中国石化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中国石化坚决服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并接受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再次向全国人民和青岛人民深深致歉。

  • 安监总局:重大事故调查报告须事发后60日内提交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的规定》。规定指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不得超过60日提交;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不得超过30日。

  • 安监总局出台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的规定》。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下列期限,向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一)特别重大事故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 青岛爆炸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束再公布原因及处理结果

    26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宣传部官方微博“黄岛发布”发布消息称,近期发现有人在网上散布"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露爆炸事故责任处理意见的不实传言。对此,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授权发布: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正在对"11.22"事故进行全面深入调查,调查结束之后将向社会公布事故原因及责任处理结果。

  • 新闻
  • 财经
  • 汽车
  • 体育
  • 娱乐
  • 健康
  • 科技

慢新闻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推荐视频

高考前"最后一课":我的故事都是关于你

i新闻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