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保障措施
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关乎各项事业发展全局,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组织和人才保障,强化监督实施,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一)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强化全面依法治省的根本保证
1. 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增强依法执政意识,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完善保证党委确定依法治省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实现决策于法有据,决策行为和程序依法进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省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和加强国防、军队和后备力量建设,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决策部署。
2.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落实。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科学编制党内法规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审批、发布、解释和备案审查制度,注重党内法规同法律法规的衔接和协调,加快构建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法规制度。加强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着重在县级以上机关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反腐倡廉制度,在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完善和落实权力规范运行机制、监督检查问责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四风”,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定。严明党的纪律,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决依纪依法惩处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
3.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围绕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把依法治省的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增强基层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着重完善和落实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矛盾调解化解机制、便民服务工作机制、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四项基础制度,深入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提高基层事务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二)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全省上下共同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1.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全面依法治省关键看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的成效。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专题法治讲座、集中培训等制度,把宪法和法律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列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促进领导干部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认真学习宪法、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信仰,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融入工作和生活,自觉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2.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方面,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
3.加强对领导干部严格管理监督。研究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职责的具体规定,对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接连发生重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要严肃问责,依法追究。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把对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监督与作风监督、巡视监督、领导班子考核结合起来,着力整治各种特权行为,坚决纠正法治不彰的问题。
(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全面依法治省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1.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等法治专门队伍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坚定的理想信念、共同的法治信仰、统一的职业操守。加强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要求。
2.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严格执行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落实法律职业人员省级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落实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措施。完善省和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法制部门立法机构设置,建立与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相适应的立法队伍,推进立法专业人才培训和储备。充实加强市、县和基层一线行政执法力量。健全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机制。初任法官、检察官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一般从下一级法院、检察院的优秀法官、检察官中遴选。完善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建立健全从优待警政策措施。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和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
3.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协会自律,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惩戒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公司律师,理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公益律师队伍、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地区流动机制,逐步解决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
4.创新法治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政法职业培训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等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计划。实施河南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法学名家培养计划,加强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依法治省智库建设。加快建设法学方面的国家、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四)完善法治监督体系,确保全面依法治省有效推进
1. 强化对宪法法律实施的监督。严格落实宪法法律确定的制度和原则,确保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健全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机制,加强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凡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2.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加强政府法制监督。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3.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健全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审议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工作制度。建立政协委员视察调研司法工作制度。加强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机制,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完善执法检查、司法巡查、案件评查等制度,建立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机制。规范新闻媒体对案件的报道,对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发表倾向性评论,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省委建立完善全面依法治省的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责任任务,建立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地各部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法治建设任务的落实,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查、年末有考核,重大举措要纳入改革任务总台账,实施台账管理,一体部署、落实、督办。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总引领,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省的伟大实践,崇尚法治,建设法治,厉行法治,为让中原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更加出彩而努力奋斗!
依法治国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于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是基于对我国法治建设已有成就和存在问题的总结和评估而作出的。
长期以来官贵民贱、官尊民卑的意识将普通百姓一直禁锢于“民不告官”、“民不与官斗”的一种常态中,人们心目中没有民可以告官的观念。
分析来看,这是一种惯性思维——即当地政府可能养成了不理会“民告官”案件的坏习惯,也是一种官僚思想,还像一种“老大”作派。
这一年,中国“十二五”规划收官,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开启了向着全面小康的最后冲刺。2015年,“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引领治国理政方向,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一条主线。
实践证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推进落实“四个全面”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更好履行政府职能的现实需要。
这一年,中国“十二五”规划收官,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开启了向着全面小康的最后冲刺。
“律师是法律职业从业人员,更是维护司法程序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警方表示,以周世峰为首的这批律师还煽动网民对政府工作人员实施电话滋扰,对法官、执勤民警等进行侮辱诽谤、威胁恐吓。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自1994年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我国互联网发展便呈现出井喷之势。毫无疑问,要依法治网首先就需要有完备的法律,也惟有如此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毫无疑问,要想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依法治网”就是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
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 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共分8个专题,收入193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2月4日至2015年2月2日期间的讲话、报告、批示、指示等30多篇重要文献。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 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共分8个专题,收入193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2月4日至2015年2月2日期间的讲话、报告、批示、指示等30多篇重要文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永苏:要实现良法之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基本方略,就必须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
2月2日至6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这里举行。
2015年3月24日,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深化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的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加强法律文书释法析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