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省内新闻 > 正文

荥阳一孩子因不随父母姓难落户 家长告公安局胜诉

2015年09月12日08:47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5034

  当大家为孩子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争论时,荥阳一夫妇给孩子起名字,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最终到公安局入户时受阻。这对夫妇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将公安局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判公安局败诉。9月11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省第四批6起参考性案例,该案件也在列。由于类似案件近年屡见报端,此案胜诉或将改变今后户籍入户规则。

  看看这家人为孩子落户时遭遇的难题

  【案例】孩子不随父母姓,派出所入户被卡

  夏先生家住荥阳市,夏先生的父亲姓耿,母亲姓夏,由于特殊原因,在户籍入户时,夏先生随了母亲的姓。2009年6月,夏先生和赵女士结婚,并于2010年4 月9日生下一子。夏先生的父亲耿老先生认为,为了家族香火的传承,小孙子应随老耿家的姓。夏先生和妻子赵女士同意耿老先生的看法。并给孩子起名耿耿(化名)。但由于耿耿既不随父亲的夏姓,也不随母亲的赵姓,夏先生在给孩子入户籍时遇到难题。

  当地派出所称,新生儿入户必须随父或者随母姓,不能更改其他姓氏进行户籍登记。耿耿不符合入户条件。而直到耿耿两岁时,夏先生仍没有给孩子入上户籍。没有户口,就无法上幼儿园和上学。耿耿的父母夏先生和赵女士最终以派出所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将荥阳市公安局起诉到法院。

  【判决】侵犯姓名权,家人告公安局胜诉

  针对原告诉讼请求,被告荥阳市公安局辩称:派出所认真审核了耿耿父母提交的入户申请手续,认为耿耿的姓氏须与父母一方姓氏保持一致,不能更改其他姓氏进行户籍登记。警方还依照婚姻法第22条规定的“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给原告的入户申请给予了及时答复,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法院说法

  荥阳法院认为:原告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依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本案中原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其姓名权符合法律规定。而《婚姻法》第22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并非强制性规定,该条款是为了保护父母双方在婚姻家庭中,对自己子女命名的平等权,而并非强制规定子女必须与父母一方的姓氏保持一致。因此,原告起名“耿耿”,以“耿耿”为名字进行出生户籍登记,虽然没有和原告父母一方姓氏保持一致,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被告以“原告起名‘耿耿’,没有和原告父母一方姓氏保持一致,违反婚姻法的上述规定,不能办理户籍登记”的理由不能成立。遂判决被告荥阳市公安局依法为原告办理户籍登记。

  【意义】该案的判决结果将是审理此类案件的参考依据

  该案主审法官荥阳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闫志恒告诉记者,该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姓名权和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如何协调处理的问题。双方都有一定的理由和根据,这个案子的关键还在于有效的法律规定不是很明确,对外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的限制。该案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警方也很快为耿耿办理了户籍入户手续,耿耿现在已入幼儿园上学。

  省法院研究室综合科科长马磊表示:公民享有姓名权,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有权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的姓名。户籍管理机关以子女姓氏须与父或母一方姓氏保持一致才能进行出生户籍登记的理由于法无据。该案对姓名权具有标本性意义。省高院最终将该案当做第四批6个参考性案例之一。今后,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该案判决结果将是参考依据。

  相关案例

  父母给孩子取名“北雁云依”难落户法院认为警方拒绝办理不违法

  近年来,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提高。申请改名的人越来越多,因被户口登记机关拒绝而将之告上法庭的也越来越多。和本案类似的是,发生在济南的被称为全国首例姓名权行诉案。2009年,济南市民吕先生给爱女起了一个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的名字“北雁云依”,派出所也以现有相关规定为依据不予办理落户手续,吕先生将公安分局告上法庭。此案经两次公开开庭,因案件涉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于2010年3月11日裁定中止审理。今年4月21日,该案又恢复审理。与本案结果不同的是,济南历下区法院于今年4月22日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警方拒绝以“北雁云依”为姓名办理户口登记行为不违法。

  消息我省已发布4批31个参考性案例

  省高院通报的另外五起示范性案例分别是,郭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张某信用卡诈骗案。焦作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诉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河南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某陶瓷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李某某诉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省高院院长助理王韶华表示,指导性案例和司法解释是指导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两条相辅相成的渠道。从2013年开始,河南法院在全国率先制定“年度案例分析报告”制度。并在全国高级法院率先成立专门的案例评审机构——河南法院案例评审委员会;省高院还与郑州大学联合成立了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建立河南法院参考性典型案例发布制度;2014年,通过对全省法院编选的2611件案例进行归纳梳理后,形成60余万字的分析报告,并从评选的54篇2014年度优秀案例中推荐出6篇案例予以公布,供全省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参照。截至目前,河南高院共发布4批31个参考性案例,已经成为指导全省法院审判类似案件的标尺和参考。(线索提供乔良 周志恒)

文章关键词:落户;公安局; 责编:张释文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1亿人落户城镇无关房价 地方别趁机增加楼市库存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明确指出,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这也意味着,未来将有1亿人在城镇落户,成为城镇新的力量。

  • 20省出台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禁设任何前置条件

    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至少已有20个省份出台了无户口人员落户的实施细则。一些地方进一步细化了无户口人员的分类。多地还优化了落户程序,并强调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 北京通州:避免因积分落户政策导致人口激增

    对于备受关注的通州积分落户政策细则如何制定,此前已有专家指出,人口调控与积分落户之间存在矛盾,试点可能存在风险。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积分落户政策,制定通州区积分落户试行管理办法,强化居住证积分与公共服务待遇挂钩。

  • 河南省滑县引进法国技术秸秆 “变身”生物燃料

    一项由法国引进的秸秆生物低温炭化技术落户滑县。据悉,引进秸秆低温炭化技术将秸秆转化为生物炭能源在我省尚属首次。他表示,该公司预计在滑县投建10条生产线,投产后可消化滑县80%的秸秆。

  • 【豫事看映象】郑州积分落户

    郑州将实行积分落户,稳定的工作、住所等都将成为分值。

  • 落户与罚款脱钩

    落户不再是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筹码,新生儿无需准生证,仅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今年2月和4月,山东省和江西省南昌市户籍部门相继实行新生儿户籍办理新政。

  • 落户鄢陵重点项目用电有保障

    “电业部门及时架起线路,安装变压器,充足的电力成为企业早日建成投入生产的坚强推动力量。”

  • 平安银行落户中原

    9月7日,平安银行郑州分行正式落户郑东新区,成为第9家入驻河南的股份制银行。在当天的开业典礼上,平安银行郑州分行还与我省8家重点企业举行了签约仪式,确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 一亿非户籍人口城市落户方案公布 新老居民同待遇

    11日,国务院发布《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指出,为推动我国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我国各城市将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坚决打破“玻璃门”,严格防止“被落户”。

  • 国家基因库落户长垣 为全国第三家

    又一国家级科研服务平台落户河南!8月23日记者获悉,日前省农科院和长垣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在长垣建设国家基因库河南中心。

  • 泌阳落户一超亿元大型惠民项目

    8月10日,国网驻马店供电公司同泌阳县人民政府举行电网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

  • 华中冷鲜港落户郑州机场 每年10万吨空运进口生鲜分拨全国

    现在还是一块空地,不久的将来将是全国最大空运进口生鲜货物的冷鲜港,每年10万吨进口生鲜货物从这里向全国分拨,这就是航空的力量。

  • 豫东首批“村淘”落户柘城

    本报讯(记者侯博通讯员张海洋李德志)“做农村淘宝,我有两个没想到。一个是没想到建成开业这么快,从申请到投入运营还不到一个月时间;一个是没想到见效益这么快,一个月时间就完成500多单交易,成交金额3万多元。”10月19日,在柘城县大仵乡马庄村的农村淘服务站点,第一批农村淘宝合伙人王茜高兴地说。

  • 居住证持有人可通过积分落户所在城市

    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

  • “米老鼠”稻田画迎接迪士尼落户上海

    近日,一幅占地面积为12亩的“米老鼠”稻田画进入最佳观赏期,该稻田画位于上海浦东川沙镇一家农场,是当地农民根据策划图案使用彩色稻子种植而成。

  • 新闻
  • 财经
  • 汽车
  • 体育
  • 娱乐
  • 健康
  • 科技

慢新闻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推荐视频

高考前"最后一课":我的故事都是关于你

i新闻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