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目前的安排,《证券法》修订草案有望于2017年4月再次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这意味着,《证券法》二读将启动。
在业内人士看来,《证券法》的二读将对未来中长期的资本市场发展起到顶层设计作用。
一方面,随着监管层对资本市场过程监管和“守夜人”角色的重视,新的《证券法》将更加重视过程监管;另一方面,随着各类理财产品、交易品种的林立,《证券法》也有望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对监管和立法空白实现覆盖。
侧重过程监管
业内专家认为,因涉及证券活动监管体制上的调整,《证券法》的重修仍面临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横向合作监管上可能会强化。但《证券法》要想在这一方面有所突破,可能只会提跨界合作监管。但金融业分业监管要走向混业监管、集中监管,是很难通过《证券法》来实现的,因为这超越了《证券法》本身的授权。” 3月6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
全国人大财政金融委员会原法案室主任朱少平也认为,目前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方向仍然有待中央进一步明确,而当前的主要方法仍是加强沟通。
“体制怎么改,有待进一步明确,在新的体制没有明确的情况下,监管肯定还是要按照目前的体制,”3月6日朱少平表示,“只不过具体在监管方法上会有一些创新,另外就是加强协调,比如说加强各部级之间的协调,在三会相互协调的同时,各个机构也加强沟通,这都是加强监管的具体做法。”
董登新认为,由于当前监管层将关注重心放在二级市场、事后监管等环节,因此该部分或在《证券法》修法中也有所体现。
“从证监会角度来说,市场监管可能要重新定位,可能会把重心放在二级市场,放在事后监管、交易监管的环节上,对于过去证监会花费了很大精力的一级市场管制上,比如IPO审批,这些部分可能在《证券法》里会有比较大的变动,可能会淡化证监会在一级市场的定位,尤其是在IPO审批上有比较大的变动。”董登新表示。
例如,IPO审核权能否下移,也成为《证券法》所涉及问题的被关注点之一。
“过去交易所在涉及IPO的审批上的角色是较弱的,”董登新表示,“我认为《证券法》修订可能有一个比较大的变动,可能会赋予交易所在IPO审核权上更大的话语权。”
证券“范畴”待扩展
此外,在多位专家看来,此次《证券法》二读有望扩宽“证券”的涵盖范围。
“《证券法》也在探讨拓宽证券的定义,包括公募证券、私募证券等,甚至也有人提出要不要将金融衍生产品也包括进去。有些问题如果达成了共识,有统一的意见,是可以写入《证券法》修订内容的,但如果还不能达成共识,可以等条件成熟再纳入。”董登新指出。
事实上,对于《证券法》下的证券概念范围,业内也有不同声音。
“现在分歧点比较多,比如衍生类金融产品是否要纳入证券范围,牌照发放上,比如期货公司是否可以持有券商全部牌照,券商是否可以持有商品期货牌照等,这样市场监管可能要重新定位。”董登新说。
朱少平认为,在证券活动泛滥的当下,《证券法》范围的不足,使证监会的管辖范围过窄。
“我认为关于法律的适用范围还要扩大,目前《证券法》仅适用于股票证券、债券证券,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证券的适用领域越来越宽”,朱少平指出,“事实上证券包括股权证券、债券证券、基金证券、特许权证券、物权证券、劳务证券、知识产权证券、信托证券、保险证券等,所以这次修改会不会把其他的内容也列入?例如最近市场上,又开始整顿邮币卡,邮币卡本质上也属于物权证券。”
朱少平同时指出,在现货、期货等问题上,《证券法》也有进一步明确相关品种规范的空间。
“还有一个是厘清现货与期货是什么关系,现在现货法和期货法有衔接吗?要把期货和现货之间的关系做一个限制性的规定,比如说不能同时做多、同时做空,在监管上、投资者保护上都有很多内容要探讨。”朱少平表示。
在朱少平看来,扩大《证券法》的规范范围,同样也是对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保障之一。
“修法如果把《证券法》的范围扩大了,只要是证券都纳入法律的范围,这也有利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另外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把害群之马排除出去,也是对市场的保护。”朱少平说。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目前的安排,今年4月份《证券法》修订草案应该能够再次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今年4月2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一读审议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提请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
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如此大范围、大力度的修订,可能带来哪些变化?又将怎样影响市场的方方面面呢?
相对于上述通过扩大证券外延的方式转向功能监管,曹凤岐更倾向于通过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方式解决分业监管滋生的问题。日本、韩国以及英国的证券法就是以功能监管为核心,对广义上的证券进行监管,比如日本就有所谓的金融商品交易法。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获悉,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证监会上市一部主任欧阳泽华,在今年两会将提交关于加快《证券法》修改的建议。由于现在已经有了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欧阳泽华建议在《证券法》当中对于多层次证券体系差异化的安排应该明确。
“全国人大已经把证券法的修改列入了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也就是条件比较成熟、本届人大需要完成的项目。肖钢表示,以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核心来修改证券法,制度安排应当侧重于更多地提供市场主体的活动规则,而不是监管机构的管制规则。
反思“8·16”事件,除了光大证券严重影响市场的行为本身之外,监管方的监管不足和监管缺位的疑问暴露出证券市场监管法制缺陷问题。
建议完善证券公开发行制度、证券私募监管、债券市场发展、场外市场建设、非公公司监管以及市场对外开放等 记者昨日获悉,去年证监会开展了证券法实施情况的评估,形成了关于证券法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送审稿和修改证券法的建议报告,形成了下一步修改完善证券法的基本方向和重点内容。
6月末以来的股市巨震,让前景突然变得不再明朗。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的惯例,下一次会议召开是2015年10月。也就是说,《证券法》二审,最快将在10月进行。
卷入腐败案的中石油,遭到一名比利时投资者的起诉。2007年回归A股之前,中石油发行的美国存托股份于2000年4月6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H股次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市场担忧中石油恐遭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SEC)的质询。
证监会主席肖钢在近期刊登在《求是》杂志上的署名文章中明确指出,保护投资者,就是保护市场。同时提出,目前我国市场投资者保护任务越来越重,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制度安排仍存不相适应之处。
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在市场人士看来,这也是规划最大的亮点。
监管部门拟调整简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流程,取消债券公开发行的保荐制和发审委制度。
从10月10日收到四川证监局的责令整改,到10月23日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在短短的十几天时间内,水井坊雪藏3年的“四方协议”事件并没有因公司补充披露及公告整改内容而结束。显然,上市公司要为当初的“无意隐瞒”埋单。
据证监会官方微博消息,对于有媒体报道新股发行注册制或将暂缓,证监会在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推进资本市场监管转型的重要突破口,改革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