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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高院院长谈新行诉法:“民告官”政府败诉率或升

2015年03月13日20: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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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新社发 盛佳鹏 摄

  中新社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 江耘)被法学界评价为“不再为基层党政工作‘护短’”的新行政诉讼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就在此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也给政府官员们打起了“预防针”:新法施行后,必将给地方政府造成压力,该法也将倒逼政府“执法不可任性”,未来“民告官”案件政府败诉率将上升。

  齐奇介绍,新法作出了一系列更严格的新规定。一是立案改为登记制,明显降低了行政诉讼立案门槛;二是扩大了受案范围,还增加了对政府部门“红头文件”的附带审查。此外,还排除了征地拆迁案件中,对“钉子户”原来可采用的先予执行强制措施;三是强化了对行政机关上下级的连带监督。凡作出维持原行政决定的上级复议机关,也要作为“民告官”的共同被告一起出庭。还规定对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院可以对行政机关的个人处以罚款,乃至司法拘留。

  基于上述改变,齐奇告诫政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需要抓紧新法的学习,统一认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工作预案和责任制,健全出庭应诉的配套制度。

  他介绍,此前各地均有征地拆迁、拆除违章建筑的案件,存在一些程序违法现象,这些把柄几乎都被律师“抓住”。

  客观上,基层执法部门在每个月每个季度压任务压指标之下,存在着“运动式”推进的强大惯性,有时难以顾及程序上合法到位。一旦此类案件走司法程序,必然有诉讼周期。“对此,当地党政常有以重点工程、中心工作为由,要求法院不要受理的情形。”齐奇说,5月1日新法实施“立案登记制”后,此类案件法院会先受理下来,这不但会给基层党政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也加大了法院的审理难度。

  “实际上这也是一种倒逼机制,必将倒逼基层政府执法不可任性。”齐奇说,浙江法院每年都会给相关政府部门发专题报告,每年也都有行政诉讼白皮书。

  齐奇认为,眼下党政中心工作、GDP和法治三者已到了胶着状态。虽然政府很多时候是为了公共利益,但也要寻求平衡,行为要规范、百姓利益哪怕是少数人的个人利益也要保护。(完)

文章关键词:民告官;齐奇;高院;新行;案件 责编:彭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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