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王先生花费3600元购买5件同款女装,因送检后得知衣服质量与标牌不符,随后王先生与另外两名同伴到服装店,要求商家按照消法“退一赔三”时被拒,反遭商家殴打。昨天上午,该案在通州法院审理,徐某和贾某认罪,并表示已赔偿被害人31万,请求法院轻判。此外,王先生在证言中称,他们从商场被强行带到狗场,且自己被人用拖鞋扇脸。
案情
衣服质量引纠纷商家打伤打假人
2016年4月15日14时许,打假人王先生在通州区蓝岛大厦门外,因衣服质量索赔问题与商家徐某发生纠纷,后贾某、牛某(另案处理)与徐某一起对王先生及其同行的郭先生、魏先生拳打脚踢,致郭先生、魏先生双侧鼻骨骨折,王先生头皮及鼻部受伤。
经鉴定,郭先生、魏先生均为轻伤二级,王先生为轻微伤。
徐某供述称,他媳妇在蓝岛大厦做服装生意,事发当天中午12点左右,媳妇打电话说几个东北打假的过来要钱。在赶过去的途中,他又给朋友贾某、牛某打电话让他们去蓝岛大厦。
徐某说,和王先生见面后,对方说他买的衣服是假冒伪劣商品,有检测报告,要求把衣服退了,衣服钱是3600元,按照假一赔三共赔他1.1万元。“我听说后很生气,我说你们太缺德了,我们做生意赚钱也不容易。”
王先生转身要走时被徐某拉住,双方推搡起来,这时贾某等人也到了,于是3人一起对王先生等人进行殴打。徐某称,大概打了两三分钟,后来将王先生等人带到他的狗场,“在狗场待了一个多小时,我不是要限制他们人身自由,是为了把赔衣服的事情谈好,临走时还给了他们4000元。”
“贾某和牛某虽然是我叫来的,但我不是叫他们来打架的”。徐某称,“叫贾某是因为他要给他媳妇买首饰,我让他来蓝岛大厦,叫牛某是因为他认识的人多,我想对方是专门干打假的,牛某可能认识,回头大家谈话也方便。”
贾某称,自己当时去大厦是给媳妇买首饰,看到徐某和人在大厦外撕扯,徐某说对方讹钱,于是他们打了起来。
据了解,徐某等3人向3名受害人赔偿31万元,获得了对方的谅解。
证言
被人用鞋扇脸威胁不许报警
打假人王先生在证言中称,今年3月,他在通州蓝岛大厦二层的某女装店分批购买了5件同款女装,共花费3600元。后来发现这5件衣服都有质量问题。他把衣服送去检测,结果显示衣服质量与标牌不符。
王先生称,案发当天中午,他找来朋友郭先生和魏先生一起到女装店协商解决。到店后两名女导购在,其中一名女导购留下了他的电话并称老板会联系他解决。
王先生说,经过联系,他们在蓝岛大厦门口见到了徐某,他对徐某称按照消法应退一赔三,“他骂我,用拳头打了我,并开车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宠物基地”。
此外,王先生说,下车后他们被带到一个房间里,被拿走了身份证,“在这段时间,我被一名光头男子用鞋扇了脸十多下,还挨了拳脚”。一个小时后,他们三人被强行塞了4000元,还被威胁不要报警,否则会来找他们。
离开后,王先生随即报警。(记者 郑羽佳)
随着上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结束,条例中第二条最新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将不再受保护的规定引发了消费领域的极大关注,这是自1994年消法实施后首次从法律层面上就争论20年之久的“知假买假”问题进行明确。对于职业打假人这个群体,这是否意味着将面临一种职业层面的拐点,也尤为引人关注。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向工商系统内下发了关于征求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意见的通知,引发广泛热议。东方今报记者零距离接触赵正军,一个商超老板们口中畏惧的职业打假人,揭秘打假江湖的纷纷扰扰……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向工商系统内下发了关于征求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意见的通知,引发广泛热议。东方今报记者零距离接触赵正军,一个商超老板们口中畏惧的职业打假人,揭秘打假江湖的纷纷扰扰……
随后,石先生向东刘集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举报,并提出9000余元的赔偿要求。方爱国认为,职业打假人必须在法定的框架内维权,只要没有超越法律的规定,没有通过威胁的手段向商家索赔,就不应构成敲诈勒索。
如果把所有的职业打假都划归到恶意消费范畴,这肯定不利于规范市场,不利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售假行为的怂恿。
维权打假20年,每次出现在媒体镜头前的王海,总是戴副墨镜。” 新京报记者随机询问14名“80、90后”,只有两人知道王海;“王海007”的热线电话,也从之前的每天十几个,减到现在的每天三五个。
打假人王海的光环被一个群体所取代。
维权打假20年,每次出现在媒体镜头前的王海,总是戴副墨镜。” 新京报记者随机询问14名“80、90后”,只有两人知道王海;“王海007”的热线电话,也从之前的每天十几个,减到现在的每天三五个。
在某百货公司、超市、商场成功“维权”后,职业打假人朱勇(化名)这次将目光瞄准了年末旺销的高端酒行业。”朱勇拿着鉴定找到商家,要求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假一赔十”,但遭到商家拒绝。
在某百货公司、超市、商场成功“维权”后,职业打假人朱勇(化名)这次将目光瞄准了年末旺销的高端酒行业。”朱勇拿着鉴定找到商家,要求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假一赔十”,但遭到商家拒绝。
环顾日益壮大的打假者队伍,他们纷纷向假事假物开炮,既震慑了“牛皮膏药”之贩假卖假造假之徒,又大快人心,莫大功劳亦是不能忽略的。饮鸩止渴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打假的公益性不容私利和寻租的侵蚀,否则,将会是消费者权益和法律威信的两败俱伤。
这一年,被称之为“消费者维权元年”,一批个人打假索赔者连接出现,是为“王海现象”。谈及当初以打假为业的动机,包括王海在内,多位受访者并不避讳其趋利性,“毕竟能赚些钱”。
这一次,王海和团队在北京、天津、西安三个城市的十几个收货点,购买了白酒、肉类、保健品和服装等,计划索赔1000万元。在通过打假盈利的同时,王海依然有着打假“梦”,通过王海打假维权热线免费为全国各地的消费者提供帮助,让更多的消费者能够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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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王先生花费3600元购买5件同款女装,因送检后得知衣服质量与标牌不符,随后王先生与另外两名同伴到服装店,要求商家按照消法“退一赔三”时被拒,反遭商家殴打。徐某供述称,他媳妇在蓝岛大厦做服装生意,事发当天中午12点左右,媳妇打电话说几个东北打假的过来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