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快讯 > 正文

新环保法迎公益诉讼首案 一企业被诉索赔3000万

2015年03月21日14:50  来源:中国广播网

5034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新环保法今年开始实施,首次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年初,针对公益诉讼条款的两高司法解释出台,详细规定了如何进行公益诉讼。

  昨天,环保部主管的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污染大气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索赔近3000万元。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第一个针对大气污染行为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位于德州市区南部,主要生产玻璃产品,市民郭先生家住在晶华集团旁边几百米的一个小区,他说,自己搬过来一年多了,几乎每天都能看到这家厂子里的大烟囱冒出的浓烟:

  郭先生:每天晚上回到家都能看到就说在楼顶上都能看见浓烟滚滚的,还有刺鼻的气味,晚上反正不敢开窗户,有老长时间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不知道,反正就回家的时候,一般晚上出来在院子里遛弯,有的时候烟就在我小区上面飘过。

  郭先生说,由于周围居民小区比较多,大家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晶华集团的情况,但小区旁边的这些滚滚浓烟却从没有停止过。去年10月,环保部还公开点名批评过包括德州晶华集团,称其一条玻璃生产线无治理设施,烟气直排,一条生产线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面对身边屡禁不止的违法排放,今年年初,居民们将晶华集团投诉到中华环保联合会, 3月19日,中环联正式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污染大气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也成为新环保法实施后第一个针对大气污染行为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中环联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兼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我们到实地来做了一个调查,调查发现他们反映的问题是属实的,主要排放的是烟气,没有脱硝,脱硫设施也运转不正常,排放那种黄色的气体,周边有很多的小区,周边的人都不敢开窗户,意见非常大。我们昨天不是起诉了么,我们以为他还能收手,刚才在我们出发之前我们又去看了一下,依然还在直排,没有任何收敛。

  此次诉讼中,中环联提出要求法院判定德州晶华集团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增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等五项要求,同时还提出了近3000万元的索赔要求,包括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2040万元,以及因拒不改正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造成的损失780万元,赔偿款项将支付至地方政府财政专户,用于德州市大气污染的治理。

  马勇:对这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因为你要去做损害鉴定是很困难的,这个时候我们就以他没有上相关的设施,那么这块钱等于是他省下来的,这个也是我们咨询了相关的专家和机构,所以这个费用我们是能算出来的。

  马勇说,递交诉状的过程比较顺利,目前正在走相关程序,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法院在收到诉状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给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马勇:按照目前的这个法律规定也好,还是司法解释的规定也好,我们提交的这些证据都能保证这个案件能够顺利的进入这个程序当中去。

  对此,记者随后根据晶华集团办公室提供的联系方式找到了晶华集团的相关部门,但工作人员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没有对诉讼一事作出回应:

  工作人员:他今天出去了,我们有规定这一块,当然也不好意思透露这一块。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表示,如果法院最终受理这一案件,无论结果如何,都将对刚刚起步的公益诉讼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王灿:作为公益诉讼现在还不是很普遍,如果这样一个案子能成功起诉,不管它最终判决如何,我觉得还是有一个示范效果的,可以给其他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起到一个示范作用,这种诉讼要求的赔偿,根据一个规则,核算一个赔偿额,也是可以的。

  而对于德州晶华集团这种屡禁不改的非法排污行为,王灿发表示,虽然公益诉讼为制止这种侵害公众利益的行为提供了一条有效路径,但其绝不应该成为唯一手段:

  王灿:企业反复明显的违反规定,当地政府去管了没有,包括责令关闭,停业关闭,这是部门应该做的,政府应该做的,一般的要对这种违法的用行政的手段还是比较快的,像这种情况下我觉得不能光依靠公益诉讼的手段。

文章关键词:公益诉讼;环保法;环境公益;晶华;诉讼案件 责编:任治丞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让公益诉讼体现治理之道

    公益诉讼,简言之,就是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公益诉讼试点,是我国此轮司法体制改革乃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背景下法治与社会深刻调整的一个缩影。

  • 新环保法迎公益诉讼首案

    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因污染大气被诉讼索赔3000万元。

  • 新环保法迎公益诉讼首案 一企业赔3000万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新环保法今年开始实施,首次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年初,针对公益诉讼条款的两高司法解释出台,详细规定了如何进行公益诉讼。昨天,环保部主管的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污染大气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索赔近3000万元。

  • 公益诉讼开大门,环保春天可期

    《解释》努力通过完善程序正义,避免了环保诉讼受到地方利益的干扰,解决之前一些地方“环保法庭”无案可审的难题,环境公益诉讼将会打破僵局。《解释》通过完善程序正义,避免了环保诉讼受到地方利益的干扰,解决之前一些地方“环保法庭”无案可审的难题。

  • 在同业竞争中推动环保公益诉讼

    官办环保组织在面临民间环保组织的强大压力面前,想要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赢得民心、发展自我,迫切需要调整定位,尽早回归到真正的“社会组织”行列中来。此次为“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提起环保公益诉讼的两家原告,均符合环保法规定。

  • 齐鲁晚报:以公益诉讼应对“流量清零”

    手机“流量清零”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针对这一热点,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指出,“流量清零”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 环保法修正案草案将公益诉讼权给予联合会引不满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其中,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引起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强烈反对。自然之友说,这一条款将限制实践当中被接受的公益诉讼主体类型,让本就困难重重的公益诉讼实践更加受限。

  • 公益诉讼在博弈中艰难前行

    5月23日,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云南曲靖铬渣环境污染案,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将为中国的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重要的途径。

  • 河南检察机关首次支持环保公益诉讼案 案件惊动环保部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养猪场20多年,对饮用水源造成直接安全隐患,后被河南省公益组织提出诉讼,成为了继“6·19非法转运汞触煤危险废物公益诉讼案后”的第二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 河南治污又出重拳!环境公益诉讼案首获检察机关支持

    立案同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对社会责任促进中心提起的该诉讼予以支持。本案中,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对社会责任中心的起诉进行支持,可以有效发挥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帮助社会责任中心进行调查取证,有利于其诉讼权利的行使及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

  • 拆毁郑州千年古村文物 上街区政府被起诉

    核心提示|郑州千年古村马固村文物被拆事件有了新料。马固村拆迁事件发生后,该基金会以公益侵权为由,将上街区峡窝镇马固村村委会、上街区政府、上街区峡窝镇政府、上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告上法庭。

  • 公益诉讼应成文物保护标配

    尽管法院才正式受理此案,民间环保组织能否胜诉还是未知之数,但不少人尤其是民间环保人士,已经将此次法院立案受理界定为推进我国人文遗迹(文物)保护的里程碑。

  •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功能分析

    2013年实施的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一次对公益诉讼作出了规定,该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包括与损害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这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预留了空间。

  • 环保法修订草案审议 雾霾跨区域治理或统一标准

    有些委员、代表认为,草案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限制比较严格,能够起诉的主体太窄,不利于调动公众监督环境的积极性。规定,“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利益”。

  • 放开公益诉讼才符合“环保国策入法”

    环保国策入法固然必要,但国策的贯彻施行还得落实在具体制度中。“环保国策入法”的重要意义,必须要通过给社会更多法律赋权来实现。依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新闻
  • 财经
  • 汽车
  • 体育
  • 娱乐
  • 健康
  • 科技

慢新闻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推荐视频

高考前"最后一课":我的故事都是关于你

i新闻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