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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话实说:40名“养病式服刑”官员再收监

2015年11月04日09:26  来源:时话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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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话实说:40名“养病式服刑”官员再收监

  因贪污受贿等被判入狱,却因种种原因未执行收监,包括原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李占朝在内的多位贪官被重新收监执行。11月3日,时话君从郑州市检察院获悉,去年以来,该院已建议并督导相关单位对40名应收监却未执行的犯人进行了重新收监。这些案件的背后到底暴露出了什么问题,接下来郑州市检察机关还将采取啥动作呢?

  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李占朝去年被重新收监

  2009年5月,河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李占朝因为涉嫌受贿罪被拘留。一年之后的5月12日,李占朝因受贿罪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提起李占朝案,相信不少人都并不陌生。据悉,2003年8月起担任省交通厅副厅长的李占朝出事前,是厅内排名第一的副厅长,同时他还兼任着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

  据悉,2010年7月,李占朝的儿子李晓峰因与他共同受贿获刑8年。

  11月3日,在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郑州市东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学标兵、强素质、促业务”座谈会上,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苏长明透露,李占朝被判刑后便在焦作监狱服刑,但因其患有高血压3期、脑隙性脑梗塞、2型糖尿病合并周围神经病变、左眼白内障、冠心病、不稳定心绞痛、左侧上颌窦占位等病症,2013年11月25日,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决定对李占朝暂予监外执行1年(2013年11月25日至2014年11月24日)。原本要在监狱服刑的李占朝,自此便成了郑州市金水区的一名社区矫正罪犯。

  去年以来,郑州市检察机关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重点检察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重点检察“有权人”、“有钱人”的刑罚执行情况,李占朝被查出,随后在检察机关的建议和监督下,2014年3月28日,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决定对李占朝重新收监。

  郑州市检察院已建议并督促收监执行40人

  根据苏长明的介绍,去年以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建议并督促相关单位对李占朝等40人进行了收监执行。并且,这40人中有多人都和李占朝一样是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刑犯和职务犯,如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的河南省储备粮管理中心原书记张传君,因挪用公款、滥用职权、非法出具金融票证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的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市二里岗支行原行长陈安然等。

  据郑州市东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靳耀东介绍,因犯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等,2002年10月3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陈安然有期徒刑20年。但因陈安然患高血压3期,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9月5日依据“(2003)郑刑二执字第1号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决定对陈安然暂予监外执行。

  靳耀东表示,陈安然自2003年被暂予监外执行后,一直在郑州市金水区其住所地接受社区矫正,去年,检察机关对“三类罪犯”逐人排查中督促法院对其重新进行了体检。经体检,法院认为陈安然虽然患有高血压3期,但在短期内不至于危及生命,决定对其收监执行。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郑州市第三看守所于2014年8月8日办理了陈安然的收监手续。

  据介绍,张传君因犯贪污、受贿罪,于2012年12月14日被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零6个月。因患有高血压3级(极高危)、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绞痛、心功能二级、脑梗塞等病症,2013年1月25日,山城区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根据检察机关建议,2014年8月29日,张传君由山城区法院决定收监执行。

  与减刑、假释制度挂钩 解决财产刑“空判”难题

  据悉,当前部分罪犯不履行财产刑的现象在不少地方都较为普遍,虽然罪犯判了刑,但受害人却拿不到任何经济赔偿,曾多次出现在媒体的报道中。时话君了解到,为了解决财产刑“空判”难题,郑州市检察院探索实施的减刑、假释与财产刑执行挂钩制度,目前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我们主动与法院、监狱加强沟通协调,从严掌握不积极履行财产刑罪犯的减刑条件、减刑幅度和间隔期限,促使罪犯认识到积极履行财产刑是体现认罪悔罪,获得减刑、假释的重要条件之一,强化罪犯履行财产刑的意愿和动力,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苏长明表示,近期在财产刑监督工作中,郑州市检察院指导下级院向监狱发出监督财产刑履行的检察建议430份,并监督法院对有能力履行财产刑而不履行的13名罪犯不予减刑,6名罪犯不予假释,161名罪犯从严掌握减刑幅度,敦促规范了全市财产刑监督工作。

  深挖“以权赎身”“花钱减刑”等背后的职务犯罪

  近来,检察人员发现在新郑看守所留所服刑的涉黑罪犯陈某,因严重违反监管规定被严管,后又调换服刑场所。这个原本属于严格限制裁减的对象,却被法院裁定减刑10个月,最终在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下,该减刑裁定被裁撤。

  此外,郑州市检察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监督相关部门重新对一位暂予监管执行长达6年之久的罪犯孙某进行了病情鉴定,随后法院根据检察建议决定对其进行了收监执行。据介绍,这些案件的背后,都有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问题。

  对此,苏长明表示,郑州市检察机关此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收集深挖“以权赎身”、“花钱减刑”等问题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严厉打击了发生在刑罚变更执行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以及重大监管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

  据介绍,通过郑州市全市两级检察院的上下联动,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职务犯罪呈现出了逐年上升态势,2014年立案侦查多达18件26人,其中大案8件13人,占全部立案人数的50%;今年前三个季度立案8件14人,有力打击了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取得了较好的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

  对于目前在刑罚执行检察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苏长明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加大检察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刑罚执行背后职务犯罪查处力度。

  “我们将继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持续加大办案力度,采取提办、领办、交叉办的方法,严厉打击发生在刑事执行领域的职务犯罪。”苏长明表示,他们还将完善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反贪、反渎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将主要精力集中到刑事执行中违法“减假暂”、重大监管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上来,切实加大对刑事执行活动中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和大要案的查办力度,稳步提高大案率和实刑率。

  非监禁刑罚将成趋势,该如何做好监管

  在当天的座谈会上,郑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白雁等表示,这些案件的查处也反映出重判决轻执行成为了当下的一个突出问题,而这个问题在其他地方也都普遍存在。因此,白雁认为,检察院成立专门的刑事执行检察局很有必要,她也建议今后加大对刑罚执行的检察力度。

  白雁同时指出,从目前刑罚判决的趋势来看,未来更多的将使用非监禁的刑罚方式,这样刑罚执行检察工作便会更加的繁重,尤其是社区矫正这块儿,要想真正发挥作用,还得靠检察机关做好刑罚执行检察工作,以防止这些罪犯脱管和漏管。

文章关键词:时话实说;养病式服刑;官员;收监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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